城市规划管理问答20230922
1、文物保护区内,新增一建筑,能否批准,若可以批准,需要走什么程序?
《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2、在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暂未批准实施的背景下,针对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不在过渡期内执行的城市总体规、集镇总体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但已经取得土地批文。该类型的土地能否直接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设计条件+土地供应+核发用地及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等。部里面提出边界外管控要求为: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分区准入+约束指标,具体实施流程不明确的情况下,同时城乡规划法明确不得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进行许可要求,上述做法是否存在依据不充分、甚至违规的情形?
目前,地方过渡期内通知:控规可依据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镇)总体规划开展编制。对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已办理土地征转手续的存量建设用地,可依据土地征转批文组织编制控规。
3、什么样的用地性质和控规指标可以建成仿古院落,后期可以分割产权。
商业没有问题,住宅还是要考虑禁墅令。
4、地方乡政府计划建设一座菜窖,利用一处陡坡,坡顶及背坡面均是耕地,采用类似窑洞的做法,横向打洞,形成400平米的存储空间,用来储存咸菜。请问,该项目如何办理土地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
建议按照设施农用地的手续去办理。
5、加油站绿地率控制多少?
各地对商业用地的绿地率要求不同,有些地方是不大于15%,有些是5%,有些地方是没有要求,具体按照控规出具规划条件。
6、如果房地产项目地库已经建好,地上未建设,土地能否收回?
现在烂尾项目很多,收回土地又不是转让,不存在什么限制。
7、对于商业用地,商业面积减少,规划核实少了一层的建筑面积,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整块地都是商业,建商业酒店,现在不景气,开发商少做了一层。
单一的商业面积减少可以按照城乡规划领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处置,各地区都有规定。少建一层按照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处置,最起码的进行行政处罚,然后按情况可以进行方案调整和许可变更。
规划已经审批了,少建虽然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不是太大,但是为了规划的严肃性,必须依法办理,也属于没有按照规划许可实施。
不低于容积率下限的情况下,降低容积率属于一般性调整事项,建议进行方案调整,能论证通过的,给予核实。
8、早些年的一栋公共建筑,因资金原因申请不动产分割,分层办给几个单位,不动产让规划出意见,理由是登记规定中说得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的批准文件,规划部门有出具的。
规划实施阶段管的是建设行为,不动产权分割又不是建设。为啥要把自己套进“相关部门”里。应该征询负责房屋销售的,或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
申请不动产分割需要征求规划意见主要是确认规划设计条件是否发生改变。
土地分宗规划应重新出具规条,房屋分割不出具意见。
规划设计条件是指导后续建设的,建设都完成了还要确认什么条件?如果规划条件发生变化了,房子就不让分割了?
房屋用途没发生改变规划就不需要出具意见,单纯的不动产分割不需要规划出意见。
资规部门批准是应先出具地块合并宗地规条,后完善合同,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并宗,再搞整体验收,后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可以私营吗
建筑物权属的公共属性,委托运营是卫健委和社区的事情,和规划管理无关。
9、比如说图审图纸是四个地下室,后来申请预售的时候自己改成三个地下室了,这样合规嘛?
预售应当与工规证一致,包括面积、划分、功能。近期各地都在做房地产巡查和审计,很多这样的都是被查出来作为问题清单中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