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问答20230918
1、规划面积6000平米,实建6800平米,如何处罚?
先要判断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增加800平方米,如果是现在不能满足规划要求,不属于满足则属于尚可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对规划造成的影响的,就责令其自行整改到原规划许可内容,如果判定是能消除影响的,将未按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情况移送城管,处罚后,进行设计方案变更及规划许可变更,再进行核实。
很多地方对并不严重的违法建设的工业项目是不进行处罚的。
办理核实需要处罚后或者补办证后
第四条 违法建设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一)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在限期内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能够使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但已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文件,且建设内容符合或采取局部拆除等整改措施后能够符合审查文件要求的。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释义明确解释 处罚后才能核实,不能先核实再处罚,顺序不能错,就遇到过核实到了,建设单位到执法局说已经被认可核实,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
第六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违反法定程序干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或者擅自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二)违反规定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或者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内容的;(三)违反规定对违法建设降低标准进行处罚,或者对应当依法拆除的违法建设不予拆除的。
城乡规划法对补证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地方没有出台相关规定,补证存在风险。处罚后再核实,是对我们规划人员最稳的。
违章处理是咱们的前提,但不是咱们办理的依据,就是说处罚决定书说了要补办工规证,我们还是要自行判断能不能进行补办。当然一般各地的处罚决定书在出来之前是有部门会商的。
2、一个项目的施工方想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他们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临时占地用地管理用房和施工人员的宿舍,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需要哪些材料?
自然资源部前面出了关于临时用地的文件,先办临时用地规划许可,再办临时用地手续,再来办理临时工规证,当然很多地方已经对施工用房有豁免工规证的政策了。
不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就是违法用地了。
成都这边临时用地就要核查地类数据,三区三线等。
3、一栋政府投资的办公楼,其中1/3土地和使用权出让给国有企业,剩下2/3由两家政府部门实际使用。请问如何给国有企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建成了,原先是由住建局承建的,土地和使用权的1/3给这个国企。
这个已经建成的了,还办什么工规证,直接按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情况,以不动产单元直接过户不就行了。当然一般情况这个土地没法分割,不满足分割条件,让登记中心去烦心去。
4、关于一级加油站的选址要注意什么因素?
中心城区范围内好像不允许建设一级加油站,一般要紧贴国道省道,不占耕地,远离村庄和城市中心区。
一级加油站加油量大,风险性相对较大,不允许建在城市中心区
中心城区不得建设一级加油、加气站,不得建混合站。
乡镇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大成品油市场消费。(文件原文),所以加油站转国有不是必须,符合条件可以用集体的。
1.加油站应少占耕地。2.加油站选址应远离水系及农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
5、市政道路的定义是什么?一条路是不是市政路,由什么因素来决定?
归住建局管护地下有市政管线的是市政道路。归交通局管护地下没有市政管线的是公路。
不能以是不是在规划区、控规范围为区别依据,也不能以有没有随路管线为依据,也不能以有没有人行道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