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问答20230810

admin1年前城市规划管理688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一样吗?各地规划核实合格后发放的证书都叫什么名字,依据呢?

贵州这边叫: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

山东这边2017年之前叫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之后叫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是一个东西,看各省自己的规划条例和竣工规划管理办法吧。

一个东西两个说法。最早就是验收,后来不知道哪位大神,给赋予了一个核实的新名词。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意见书。

叫贯了规划核验或者规划核实。核实是行政确认。

验收类的应该是行政许可。

2、按照用地用海分类,地面敷设的蒸汽管线用地属于供热供地,线路位于道路红线内,是否可以吧占用的道路红线用地调整为供热用地?

管道在道路用地范围内,没有问题的,没有必要去调整。

3、办公楼改扩建项目,控规中该地块用地为供电用地,后来供电所搬迁,地块建筑给了行政管理单位。现在这个单位准备扩建建筑,但控规还没调规,原控规指标是否还适用这次扩建?该地块及周边同时还具有风景名胜区整治规划对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总指标。

相关整治也要和控规进行结合,我们规划实施的依据还是控规,只能先调整控规。

4、对于一些建造时间比较久的,没有规划审批手续、没有规划核实材料,已经办理了土地证,现在要求办理房产证,但是没有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项目,怎么处理的?

按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的意见,各地反正都出台了,一般的规定都是,没有规划手续的也无法补办的就规划出一个意见,房租做质量鉴定,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

不符合规划的,规划意见只能是否定意见,后续办不下去。

有些地方规划上出一个不影响空间规划实施的意见,后续一样办下去,就看当地自然局内部如何看待这个规划意见。

针对这种历史遗留问题,首先要看自己的省份有没有出台类似的补办关于历史遗留的不动产办理的相关文件,其次如果没有的话, 最好是参照自然资源部发的一个文件,当地的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一个协调会议,形成一个文件,因为这种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动产办理,每个地方都有很多,你不可能碰到一个解决一个。最好是形成一个统一意见,有利于后续补办的操作,也减轻各部门的压力。

有些地方解放思想,县上的文件就是直接测现状建筑体量和做安全鉴定,到相关部门备案,直接没说规划符合性问题。

5、高标准农田可以做设施农业吗?

合法合规这是前提,不是时时事事都说一遍,普通老百姓看文件都是看半截,只看对自己有利的部分所以造成理解偏差,形成问题特别多,执法人员专业人员不应该犯这样错误。前提是不破坏耕作层。《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37号)

判定规则。对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联的用地,主要用于农作物晾晒,农闲时临时用于非营利性停车场、村民健身等公众服务的,判定为设施农业用地,对以服务农业生产为名,主要用于停车场、村民健身等用途的用地,应当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的,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实际用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文件确定的设施农业用地认定标准的图斑或地块,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其中,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

设施农业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是有区别的。

农业设施建设用,指对地表耕作层造成破坏的,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

6、豁免清单里面,”规划许可要件完备后,免于提交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这一条理解为不需要审查还是说他们没有这个东西也没问题?

不审查,不收件,所以不需要做方案。比如文件中提到的私房翻建、带设计方案招拍挂的建设项目,就不需要再提交方案了。

7、有一个小区,当时在地下车库建设了双层机械车位,满足了规划许可,规划验收了以后开发商将机械车位拆除,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未安装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处罚?还是因为建设行为已经完成,已经取得了规划验收,不属于违反规划许可,属于配套设施不完善,属于民事侵权?

验收后拆除不属于违反规划许可。

根据已有的判例,法院都认为机械车位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开发商。

机械车位属于设备,不属于建筑物和构筑物。

实际上你只要管有没有,能不能用,好不好用都不是规划验收的内容。

住宅按照绿色建筑要求加设的太阳能板,应该也属于设备吧,目前规划核实验不验这一块。

8、城市和农村是哪个部门划分的,是否可以已编控规或城开边界内就是城市,不在就是农村,现在有个自来水公司说要以规划的城开边界界定城市和农村来制定收水费的标准,大家有没遇到过?

规划层面以前是城市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成果里有一个描述,规划区的概念,其他也没有了。规划用不着参与界定这个。

应该是按照行政单元划分的吧,城市里面实行村改居,实行城市社区,农村仍然为村委会。

开发边界绝对不能成为城乡边界。

建议延用原来的城区、中心城区管理边界。

城市和农村的区分是国家统计局划分的,城镇开发边界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概念,不是城乡划分的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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