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问答20230807
1、如何界定装修还是改扩建?
增加建筑面积的就肯定是改扩建,其他仅仅是在内部修改隔断的,不影响外面的就算装修。
部分城市对于内部装修也是作为非报建类项目进行备案,备案的时候会大概判断一下是不是装修,也会判断动不动承重墙,是非常好的模式,不过各地住建部门都不愿意这么做,理由是人力不足。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增加楼板属于承重结构,改变承重结构移交住建部门处理。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条第7项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三十九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2023〕29号) 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下统称装修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执行法定情形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规定。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单位),办理登记手续,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按照标准规范安装空调室外机,加强空调室外机安全管理,有坠落风险的应及时加固或更换。装修人及其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违规开展装饰装修活动的,要承担整改拆除和恢复工程等相关费用。禁止以下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四)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室内装饰装修应归为住建部门处理。机构改革前,规划部门隶属住建,配合上没有问题。机构改革后,规划部门隶属自然资源部门,而非住建部门,再由规划部门管理存在瑕疵及异议。再说,建筑结构、内部布局等内容本是住建部门审查的重点内容,是其本质初衷业务内容。
2、别墅项目多了一个夹层,在规划验收的时候遇到,大家是怎么处理的呀?
看看指标,判断一下是不是超出,不过不超就是可消除情形,超过就拆除,处罚程序肯定要走的。
如果验收以后,也销售以后了,这种加层,就算是内部装修了,反正也不影响啥。
3、污水处理厂周边应设置不小于10米的绿化防护带是出自哪里?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4.4.4污水处理厂应设置卫生防护用地,新建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在没有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可按表4.4.4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宜种植高大乔木,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条文说明中……研究表明,高大树木对嗅味、灰尘等隔离效果良好,污水处理厂周边的用地宜种植高大乔木,外围宜设置一定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绿带。
4、规划监管职能规划核实前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在执法局,这个有没有全国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