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问答20230710
1、工业厂房多倍计容的规则,单层厂房多高才能符合三倍计容乃至四倍计容的要求,厂房是24米高,可以几倍计容?
一般地区都是只有8米以上双倍计容,除非地方还有其他规定,比如前几天提到的苏州等地。4倍及以上的暂时没有见到。
2、开发边界内的村庄,编制完控规后,如果地块内的空地要建房,怎么解决?是只要再做一个总图就可,还是根据之前的编制方法,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
既然是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与是不是村庄就没有关联了,应该进行控规覆盖,至少要编制一个块的图则进行报批。
搞个规划,不管是村庄规划,还有布置方案。走个程序批下,作为批个人建房的依据。
过渡时期很多都不太明确,开发边界内的 可以根据控规 编一个“修规”,作为批个人建房的依据。
3、项目未取得土地就完成建设,罚没之后又带建筑供给其他人,现在办理不动产证的时候说是要规划的核实意见,但规划之前就没有审批过,现在核实无依据,大家都是怎么处理这种问题的?
第三方对建筑质量,消防做出合格认定,承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报经政府同意后按现状出具认定意见,明确建筑物层数,建筑面积。
有些地方将处置遗留的问题的范围扩大了,可以对这类情况进行处置。
1号文末尾就有补充,“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商业、办公、工业等房屋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4、在城市更新阶段,比如对一些废旧住宅进行改造,政府投资建成了类似于小型网红购物店,其他周边居民看见能挣钱,也将自己的私房改造,结果被举报改变房屋性质,有什么具体的答复和解决途径吗?
关键是政府的建设行为要有合法手续,那么居民的就是违建,依法处置就好了。你所说的是不是都是没有合法手续,居民认为法不责众和不能选择性执法吧。
5、规划核实的时候有项目未按规划许可建设(比如超面积,层数,多一个小房子,移位等情况)。是处罚完了,变更规划许可再办理规划认可?还是处罚完直接办理规划认可就行。有没有地方有详细的地方规章制度,想参照一下!
从防止被诉讼和督查的角度看,必须要先判断是否可消除,不能消除的拆除,能消除的,设计方案变更,再规划许可变更,再核实。
要分是否属于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情况不一样要具体分析。比方是否符合控规、规条,可不可调整,移位这种要看退距等。如果不能调整的,大部分都只能拆或者罚没之类的。有手续的处罚完后做变更。还是要具体分析,你可以具体到每个问题,大家讨论。
6、有关规划条件的一些问题请教:1、拟定规划设计条件出具流程有哪些,需要要求方提供什么资料?2、尤其是现在已经有了土地证的项目,现在要补办手续或改扩建,需要拟定规划条件,是否需要土地必须有权属来源?3、拟定规划条件是否需要该用地必须转为建设用地才能出具?4、一个地块部分是国有,部分是集体用地,能否按一块地出具规划条件?
1、新供地的,规划条件出具是局内部流程;2、要求有土地权属,要翻阅老供地资料等,建议参考容积率管理办法来执行;3、各地不一样,后面有科室把关就不需要考虑是否是建设用地;4、2种用地性质不动产权证肯定是分开的,所以规划条件也必须分开,相协调就可以了。
7、公园里的停车场各地会审批规划手续吗?现在我们卫片拍出来说公园里面的新建停车场违法用地了,怎样去消除这个影响呢?
恢复原貌或者完善用地手续。
要么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有供地手续,要么恢复绿地,不然没招,草坪砖盖绿网都没用
8、城市道路下的地下空间单独出让的规划条件应该怎么下?有没有示范案例可以分享一下?
可以搜索下哪里有办过地下商业街的。
9、大家乡村证下放到乡镇的是限定宅基地上还是所有项目?
经过调查,各地大部分只下放宅基地上农民住房的,也有部分下放所有类型。
10、有谁知道哪个文件详细描述了可以做单独选址的项目类型,我记得是有个文件?
可以看一下江苏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和省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管理的通知》苏建规字〔20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