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问答20230706
1、加油站 部分地准备走集体入市 但还有一部分上面是有配套的驾校之类的公建准备走划拨,将来可以合宗吗?
集体土地和国有无法合宗。
2、现在不是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发生变化,将保温层也算到建筑面积里了。
一个建设项目标准变更前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准变更后来申请竣工验收,规划核实算上保温层,总建筑面积超过误差允许范围,算超建了。
那这种情况是否应该处罚呢?
一个项目正常周期内计算规则要统一,一般都是按照规划条件出具时候的规则。执行标准不能变。
建设单位按照规划部门审定的图纸施工 因为规则改变而导致超面积 没有主观违规的意图,不应处罚。
3、城区内经营性自建房有没有审批的?
自建房的定义本来就不严谨,什么叫做自建房?
百度百科:自建房,也叫单门独院,单门独户,独门独户,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城镇规划区外或建设用地范围建房。
提炼出核心意思:就是土地手续合法,后续没有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物。不一定是单门独院,规模也没有具体限定,大部分也是没有取得规划许可手续。
今天我们讨论的自建房的规划许可,应该说和其他建筑的审批没有什么不同。部分地区没有取得施工许可的建筑物是不能办理规划核实的。
4、有没有关于违法建设源头管控的办法(或实施方案等)文件可以分享一下吗?
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加大宣传,加强现场巡查,加大处罚力度。
5、政府投资的地下管网铺设工程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不占地,不存在划拨,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吗?说是发改部门可研批复的前置要件。
批可研可以用选址意见,上面写着符合选址要求,根据XXX不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可以附个路由图。
6、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不冲突的内容还继续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访办公室: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以下简称工程规范)发布公告中废止的强制性条文,不再强制执行。与工程规范配套衔接的相关国、行标正在修订中。二当前现行标准中被废止的强制性条文,如与工程规范要求一致,属落实规范要求的措施方法的,可作为推荐性条文执行。今后同一事由来信,不再告知。
7、违反规划移交给城管,城管要求定量定性,如何理解,明确是否尚可整改,明确违法的规模吗?不知道各地如何处理,求交流?
只需要认定是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还是无法采取改正措施,其他定量的具体意见不需要规划部门出具,应该是城管局或执法局的自由裁量权。
定性就两种情况:1、可改正;2、无法改正。
8、有一个村的中学是集体建设用地,占地面积67.75亩,后来这个中学废弃了,政府将其中的65亩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剩余的2.75亩集体建设土地(长340米、宽5.4米)呈狭长道位于项目南侧,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超越用地边界线101平米(长40.58米、宽2.54米)导致无法出规划核实意见,求解决办法,目前原67.75亩都在校园围墙内,剩余的2.75亩图上显示为科教文卫用地?建筑超越用地边界线了。
可以拆除,但是考虑到是政府的事情,完善跨宗的手续,国空里保证现有用途落进去,调整土地到位后,供地,完善相关手续吧。
9、安装大面积光伏板,需要行政审批部门进行开工审批吗?要是需要,应有哪个部门进行审批?
作为设备设施来考虑,不需要办理工规证。如果涉及升压站需要办理。升压站的地是出让的,安装光伏板的地是租用国有公司。
10、是否对新建电力线(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办,新建电力线又不办理永久土地的情况下,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电力线路各地普遍不办工程证。不在规划区,不是建设用地,没有土地手续。
这种不办的。高压线路会出个意见,然后塔的位置都应该是和村里租的。
低压电线杆那么多,也不见有审批的城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