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问答20230630
1、商业网点一户分成多户,同时窗改门怎么批?
能保证规划许可和规划核实保持一致就可以了,比如规划许可的时候一个商业空间200平方米,规划核实的时候还是200平方米一个大空间,能做到预售的时候是200平方米,产权登记的时候也是200平方米没有进行分割就已经算很成功了。现在有很多地方规划是规划,房产预售的时候直接变为8个25平方米,然后产权登记也是8个证,这个才是麻烦的。各地做法不一样,要统一一下管理口径。从规划角度来讲是不同意,也不批准,工规证是如何分割,后续就应该还是那样,不能加隔墙不能分割销售,不能窗改门。
2、法院咨询一个问题,就说架空能否设置电动车充电桩,是否需要审批,法律法规规定是什么?
应该查阅当时工规证附件,看当时批准的时候是不是车位,如果是车位,那么在车位上加充电桩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是活动场地或者绿地,现在改车位就违反了规划。其次就是可以通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改造方案公示后由政府实施,这也没有矛盾,如果是某一户居民擅自改造添加车位再加充电桩就有矛盾了。
3、政府委托住建局以ppp形式建设大学校区,整体建好后移交学校。现在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房屋所有权证)都是以学校的名义弄的,但后来政府又在校区内盖了网球馆、培训中心,后盖的没有工程证,现在要求处罚,是处罚住建局呢还是处罚学校呢?
产权证是学校的,应该处罚主体就是学校,这个情况下被委托的住建局相当于施工单位了,而且后续盖网球馆培训中心,又没有取得学校同意,或者说相关委托有没有得到任何学校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如果有,那就更能说明学校的责任了。
都是政府部门单位,而且是公建,施工前应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得到了批准的,就算是可以改正的,可以通过相关会议确定免于处罚就是了。
4、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单选项目,没有分图图则,现在已经有了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了,下一步审查方案和核发用地规、工规证时,能否直接依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还是需要再单独编制分图图则?原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不涉及新增。不是工业项目,是社会救助站。
各地两种方式都用,很难说那种方式好。
各省市政策不一样吧,某省要求:按照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规划是农村住房和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相关项目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依据。其他如需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必须按照乡镇或者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选址建设,或者使用单独选址方式进行建设用地报批。变电站供电所等设施,如果需按照国有用地建设,不可以依据村庄规划进行。村庄规划范围内如有现状的国有建设用地,建议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予以布局、明确用地性质以便办理相关规划审批手续。
5、风景名胜区要划入生态红线么?
符合生态红线要求的划入生态红线,不是全部的风景名胜区都划入生态红线。
6、有没有文件要求,非机动车停车位必须设施车棚?
没有的,而且各地很多都是回避这个,不实施车棚,在项目交付后由物业来进行统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