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问答20230621
1、酒店加装电梯的,可以直接出函同意加装吗?主要是用于餐厨运输,项目还没有核实,在外部的。
涉及到外立面、间距、建筑面积等变化,必须要进行规划变更。
2、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变更,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依据?
看转让还是仅仅是名称变更,前者提供变更后的不动产权证和立项文件,后者提供工商部门出的变更相关证明材料。
3、地下建筑面积增加,地上建筑面积不变,是否重新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果是扩建一部分,可以单独再发一部分的工规证。
建议还是进行工规证变更。不需要注销原证。
4、工业厂区内会设计多层混凝土框架厂房,功能标注的精加工车间,但看似是办公类建筑,这种情况有遇到过吗?这样设计是否合理?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鼓励建设多层厂房,但是要规避后期搞写字楼开发的风险,要注意报规的方案文本的审核,包括设计依据(不能以民用建筑规范为依据)、建筑说明(注明厂房生产类别、耐火等级)等。目前规划部门只能做到这一步,后续规划核实时,建筑的毛坯房状态是无法核实使用性质的。
这个要涉及到和图审及后期监管的联动,在消防设置和结构荷载上能进行判断,可以严格要求,后期可以监督,改变功能要处罚并整改。也可以地方上出台相关政策,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办公用房,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所有建筑物都收取配套费。
2013年某省已经开始审批高层厂房,没有先例,业主从深圳、珠海拿已经开工的项目提供审批参考,之后大家就都接受了,主要防止住宅化设计,这块要严格控制。
立面要完整简洁(不能出现阳台、露台),平面开间控制,上下水设计控制,控制最小房间面积,避免分割为单元套间,不能出现厨房浴室这类居住性质的结构。
5、小区已交付使用,现申请围墙变更,请问能否变更,流程怎么走?方案里有围墙,也按方案实施了,现在是入住后小区居民要调整。
首先围墙在不在审批范围内(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后新建居民小区不设围墙,我们方案都不批围墙)。方案审批后验收前按正常变更程序,应公示取得利害关系人意见后综合判定。
各个城市不一样,我们这里允许批建围墙,但是一般建设单位不申报。
有的拿不批围墙说事,有的说批的没有围墙,但实际却建围墙,所以各地应该自行出台管理办法,严格统一操作办法,要么就豁免,要么就都办工规证。
现在很多城市是在景观方案里完善围墙样式,后期规定工规证豁免。
个人理解开放式街区,不是不许可建设围墙。通知要求的是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建设开放式街区,是让小区内部道路承担市政支路的功能,主要是为了窄马路密路网的路网结构,从而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
不再建设封闭式小区,要把小区内部路拿出来当成市政局来用,没说不让圈围墙。
有过原建设厅的司法解读或者是疑难解答,主要是两个问题有过争论,一是完全的开放式的小区,安全问题怎么解决,两个紧挨着的小区怎么区分。另一个是小区内部路变为市政局,是否违反物权法。
入住后,再研究围墙,属于房产交付后,属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其实应该和加装电梯一样,居民自治,政府部门介入会越搞越麻烦。
6、安装储能电池集装箱需要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吗?
作为设施设备,不需要办理工规证。
7、污水管网可以出用地预审与选址书么?
需要供地就出,不需要的话,可以确定审定一个线性定位图。
地下空间开发权都可以独立出让,出也没问题。
不新增占地不用预审哦,有需要也满足条件可选址。
不能出具不需要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情况说明。
8、工业项目设计门卫室在建筑控制线以外可以么?
小配套用房,可以突破,不出用地界就可以,地方规定上有。
建筑控制线可以突破,但是不能突破高等级电力线、轨道、铁路等距离要求。
9、民用建筑通用规范中,阳台的开敞面如何认定呢?是不是只要敞开一点点就可以认定为敞开,然后计算半面积?
阳台本身国家规范有更清晰的定义:即主体结构外的才是阳台,计一半面积。其实根据这一条就足够判断阳台的各种歪主意,主体结构外,哪怕该项目所在地没有地方规定敞开比例,都是算一半面积,封闭也是一半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