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市民之家这种算楼堂馆所么?有没有具体文件依据?
楼堂馆所还是一个高压线,所以审批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今天主要谈谈政务服务中心算不算楼堂馆所?
之前有新闻提到之前有很多地方借公共设施之名,穿上了“市民服务中心”、“政务中心”的外衣,超标准修建办公楼,以此来规避上级的检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技术业务用房建设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中提出:凡属办公用房项目或变相建设、搭车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包括以房地产、写字楼、“政务中心”、“市民中心”等名义变相建设的办公用房),一律停止建设。
这些都是少部分地区,也确实有要建政务服务中心的,也不能一棍子打死啊。
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方网站的回答是,政务服务中心、信访部门接待群众来访的场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窗口用房属于技术业务用房,不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停止建设的楼堂馆所范围,但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和搭车建设办公用房。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中明确,政务服务大厅属于用于开展各类业务而设置的特殊技术业务场所,属于业务用房。
其实政务服务中心是包括了大厅和维持机关正常运行的办公用房。
根据建设标准设置的行政办公类用房一般所占比例较小、不是项目主体内容,考虑到功能完整性,可按标准建设但不得扩大行政办公类用房规模或用办公用房挤占技术业务用房,也不得在标准之外合并建设办公用房。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辨别类别归属,建议首先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所列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分类明细辨别是否为办公用房。
如不属于上述类别,可依据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出台的技术业务用房标准进行辨别。对于没有标准的,可结合技术业务用房特点进行辨别。
技术用房特点是技术支撑性强,例如实验室、检验室、影像室、制证室以及配套用房等。业务用房特点是提供对外管理服务,具备一定对外性和规模性,对外性是指其不是为机关服务,而是承担社会管理服务职能,例如各类公共服务大厅、公安执法执勤用房、法院审判大厅等。规模性是指其承担业务量较大,用于处理对外业务的房间占比高。业务用房占比较小时,可直接视同办公用房管理,避免业务用房随意设置。
云南省《关于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楼堂馆所项目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明确:建设技术业务用房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有国家相关建设标准的,要严格国家建设标准,不得超规模、超标准建设;没有国家建设标准的,只允许建设纯粹的技术业务用房,一律不得在项目中建设任何行政办公用房。
关键是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还没有国家规范,只有地方规范,比如江苏、四川、黑龙江、济南等地,对于建设规模更是不一致。
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规范》2016版
确定原则:以本行政区人口总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满足集中办理各类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公共资源交易和12345政务服务热线相关事项需求为原则,确定政务服务大厅建筑面积。
没有具体的规模标准。
济南市地方标准《政务服务大厅建设规范》市县政务服务大厅最低不宜小于5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