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中楼堂馆所相关注意事项
我们的问题是:党校建设要遵守《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呢?党校算楼堂馆所么?党校内部可以建设宿舍、餐厅、会议、办公等功能么?
查阅了很多资料,个人观点有以下几点:
1、用地性质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党校应使用高等院校用地A31
2、党校既是高校又是机关,应遵循《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
3、党校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应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执行。
4、党校的学员教室、学员宿舍、学员食堂、学员图书馆是办学必需功能。但是教室、宿舍、食堂的规模应合理化控制,不能贪大,不能按照全行政区域一次性党员培训峰值要求设计。各功能区建筑面积应合理节约。
5、不建议出现会议室,大礼堂等功能,建议调整为多媒体教室。
6、党校内使用功能为教学,不得包含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以及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7、作为规划管理人,针对可能涉及楼堂馆所的项目,一定要慎重,对于项目上不上看有没有立项批文,什么性质、建多少、建什么规划用途(各功能多少)都要严格按照立项批文。
8、规划设计方案一定要征求楼堂馆所的三个主管部门:发改委、财政局、机关事务局。后续关注一下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批复,如有调整要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在工规证前落实施工图调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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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参考资料
国务院出台《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对“楼堂馆所”的概念给予了界定。所称楼堂馆所,是指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
总书记在武汉主持召开湖北省领导干部座谈会,在谈到对这次考察点的印象时说,“武汉市民之家”很恢弘、很宽敞。为老百姓服务的场所、便民利民的场所搞得好一点,我看着心里舒服。如果是“官衙”搞得堂皇富丽,我看着不舒服。
克强总理提出了“约法三章”:本届政府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
陕西相关政策:关于党校建设是不是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省发改委已明确答复各市发改委,党校建设不是楼堂馆所建设;关于党校建设用地问题,可以由各县发改局立项解决党校建设用地;关于党校建设资金支持问题省上正在协调,力争将党校建设列入发改系统项目库,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但建党校的主体责任是本级党委。
强化政治意识,将楼堂馆所和党校建设区分开来。党校是党的学校,是培训党员干部的主阵地,不属于“楼堂馆所”,应该加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合理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投入,提升硬件建设水平。
《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2016年
(二十五)健全党校办学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党校的学员教室、学员宿舍、学员食堂、学员图书馆等办学必需的基础设施,其建设和维护相关经费,各级党委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障。党校人员经费、正常办公经费和教学、科研所需经费以及干部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考虑。各地要从满足干部培训需要出发,统筹谋划市、县级党校的建设,使党校基础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
江西省《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使用若干问题的解释》高等院校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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