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问答20230426

admin2年前城市规划管理561

1、为促进项目建设,各地都在给园区赋权,各地给园区赋权后,如规划审批管理中出现问题,规划部门是否有责任?

当然有责任,因为还是以规划部门的名义审批的

我们园区改革 审批权全部收了  现在的园区更侧重沟通协调  领着企业到各部门办事

以前也想把规划审批权放给园区 后来发现园区接不了   批复发证啥的都得是局里的章  出了事还得局里自己担  还多了个违规放权的风险   最后没放

具体看是何种方式赋权,如果是政府直接授权的,规划部门没有责任。如果是规划部门进行委托的,就有责任,具体可以看用的谁的公章。另外业务指导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还是有一点的,特别是在某委要找你们麻烦的时候。


2、配电箱制造属于几类工业用地啊?我们出的规条虽然有明确行业属性、没有定性几类工业,若控规定性二类工业用地,实际招商落地的是三类项目,你们如何处置?是否一定要调控规?

几类用地是按控规,几类是排放标准,和生产内容没有必然相关性。你先出规划条件,他们再出让的,保证没有问题的

二类工业用地M2

规划管理层面,不管,也管不了,因为规划在前,问题出在土地出让和环评审批。


3、图纸设计时候用的旧规范,规划许可证办下来后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查就开工了,然后违反了消防电梯前室短边不够2.4m,后续被懂规范的业主发现起诉相关部门,规划部门有责任么?

7.3.5 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 30m 的通道通向室外;

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0m²,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 2.4m;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其使用面积尚应符合本规范第 5.5.28 条和第 6.4.3 条的规定;

规划只管和规划条件相关的内容,再具体一点,如果硬要说规划对于建筑相关要管的只有各省城市规划技术规定里提到的从规划管理层面要考虑的相关内容,比如建筑布局、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建筑物的高度控制、建筑基地的绿地、建筑基地出入口、超高层建筑管理、各类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其他的规范等都应该由建筑设计师和审图办负责。


4、对于老旧楼房,如果鉴定为危房,该地段不在征收范围内,而住户也不肯被征收,想申请拆除复建,这种怎么处理呢?控规上整个大地块是居住用地,但单户单户的单独拆除重建,单独出规划条件,按正规报规报建感觉又没有依据

照理应该是整体搬迁征收为国有后,按规划整体出规划条件,整体出让。

我们以需要对方提供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为由暂时没受理,经了解自然人不可以立项。现在的审批系统需要项目代码,没有的话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都不好办

在城区规划区内,一小片区域内很多户以前农户的自建房,现在成城中村了,消防通道不满足,配套设施也不完善,住户要求拆除重建,我们也正头疼

我们这边控规规定是只要私人土地不涉及规划绿地、道路这些的按照私人住宅来批的规划条件和工程。控规有确定针对私人土地的规划指标


5、不动产证原来登记是个人  现在想变更到企业  可以直接办理变更吗?

个人和企业在交易的时候是平等的,没有限制


6、一个已建成四五年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找我们调他们小区的规划图,一般这种我们能否提供,应该按什么流程提供呢?增加绿地面积,增加停车位置,或者因其他公共利益需要

规划信息公开,由法规科扎口,让申请人填一个表格,业务科室配合提供

其实这种有简易办法,就是让他们看一眼,不要提供电子和纸质材料,如果需要提供纸质的,你在让他们走严格的信息公开程序

而且而已避免麻烦,不要去审核什么业主和权属以及利益相关人,只要是一个自然人都可以申请,不然后续很多纠纷。


7、有个项目,办了规划两证,但是没有办理施工许可,可以办理规划核实么?

查阅了好几个城市的规划核实事项的办事指南,在收件材料里都没有要求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且各地的城乡规划条例里也是没有提及相关要求。当然一般情况下,如果施工许可都没有,建设单位也不会提出来要求进行规划核实,毕竟反正是办不了工程验收和产权登记。

如果你不放心,可以自行沟通住建局查询有没有办理施工许可,如果没有的,可以联合约谈建设单位,然后口头拒绝办理规划核实,估计也没有啥大问题。


8、原来城总规已过期,有个项目在原来城总规发展备用地里面、城镇开发边界内,这种项目应该依据什么进行规划许可?

不予许可规划条件都出不来出了就是违法总规的发展备用地,就是规划之外,不符合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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