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工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要进行规划许可么?水利工程需要办理规划许可么?
水工用地的准确的全称是水工建筑用地。
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可知,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有分类叫做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根据土地用途分类,有分类叫做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未利用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
据了解水利设施用地分属于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具体如下:
1、农用地包括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就是基本直接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
2、建设用地包括水工建筑用地;
3、未利用土地包括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地、冰川以及永久积雪。
一般来讲,我们规划管理中蓝线以内的水利设施,都不会划到水工建筑用地,一般都是设施,这个部分不需要规划许可
而在蓝线以外的水工建筑用地和普通建设用地没有区别,可以申请规划许可。但是在总规控规中很少见有专门的水利相关的用地安排,所以才导致了水利方面的工程基本都不符合城乡规划,而调整控规又麻烦,所以最终都是水利部门自己批准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未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