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规划用途和项目使用用途的矛盾处置案例
直接上一个案例:
a企业在某化工园区有一宗三类工业用地M3约100亩,后因企业经营不善,打算处置相关资产,b企业通过土地转让取得了该宗土地,当时b企业打算上的项目是物流仓储项目,就是这个园区内的其他生产型企业因生产需要在外地采购了很多化学原料,然后不储存在自己厂区内,而存放在b企业内,b企业提供保管仓储服务,也提供分装业务,就是大型槽罐车运进来的10吨浓硫酸,分装成50公斤一桶的情况。b企业打算建设5栋甲类仓库,2栋乙类仓储,2栋分装车间,1栋办公楼。
现在的问题来了
1、这个b企业上的项目是物流仓储项目还是工业项目?
2、b企业能在m3用地上上马物流仓储项目么?应该如何操作才合法合规?
3、该用地能上马上述项目么?这个问题和问2不同哦。
初步的意见如下:
因为该项目是有分装的,从发改条线的分类来讲,这是一个化工项目。当时从规划管理角度,用地分类来讲,这个业态是物流仓储项目。那么我们应该以哪个意见为准?
m3用地上只能上工业项目,不能上仓储物流项目,如果通过收回土地,变更规划条件的程序,要遵守一个前提,就是符合当前控规,或者有兼容性规定,而且在化工园区内,工业用地和物流仓储用地的区别很大,更应该谨慎,不建议规划调整。
危化品的集中仓储危险性比较大,大家可以看看天津爆炸和江苏响水爆炸。
不建议上马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