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应具备哪些资质条件?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应具备哪些资质条件?
想要从事建筑结构检测鉴定业务,需要企业首先取得相应的准入资格,防止“无照经营”,一般从事建筑安全鉴定的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资质:
1)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测机构认可证书(CNAS)或者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房屋安全鉴定类(抗震鉴定、可靠性鉴定等)证书
具备这些资质还不够,还要看其能力附表是否具备相关的能力范围及项目,
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附表中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幕墙工程检测、见证取样等项目;
检测机构认可证书(CNAS)附表有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结构设计复核、结构安全性与可靠性评价及结构抗震性能评价等很多项目。
各地都有很多检测机构,以检测报告冒充鉴定报告,或即使包含鉴定内容,但却因资质不足最终出具正式报告时加盖检测专用章。此类现象屡见不鲜,在此要特别强调,没有鉴定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鉴定报告不仅无任何法律效力。
一般如何识别
可查询各地省市住建部门公布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里面,有没有湖南某工程检测公司的名字。
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官网获认可的检验机构名录中查询。
只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CMA检测资质,就敢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属于“无照经营”,违反相关规定!
这些年,经常在很多建构筑结构安全鉴定招标信息中看到,资格条件中只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而且是低价中标,这样很容易使得一些不具备能力的检测机构蒙混过关。
“检测”与“鉴定”有哪些区别?
经常遇到业主咨询,说想出具一份检测报告,仔细询问检测的目的时,说是想了解房屋是否安全,这时候我都会对其纠正,这是鉴定报告。
很多人对房屋“检测”和“鉴定”分不清楚,认为检测与鉴定是一个概念,其实不然,检测与鉴定两者关系密切,但又有所区别。
简言之,检测是鉴定的前提,鉴定是在检测结果基础上进行的分析与评定。
一般看报告里提到的是检测检查还是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模板】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鉴定检测事由
三、鉴定检测依据
(1)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19;(2)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15-2011;(3)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4)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5)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6)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7)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8) 其他相关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程等;(9) 实地勘察资料等。
四、鉴定检测设备
五、鉴定检测内容
六、鉴定检测频率
七、鉴定检测结论
八、安全性评定
九、建议
十、声明
十一、报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