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烂尾楼项目处理方式更好?
现在这个经济环境下,各地应该会遇到房地产项目烂尾,项目的情况各异,但是都是非常复杂,再复杂也要处理啊,作为规划管理人,啥复杂的情况都有,我们今天上一个简单的案例:
A公司,有一个商业项目,用地性质是大类B,纯商业,里面具体功能有公寓楼、办公楼、会议楼等,规划中一共6栋建筑,已经办理了所有建筑物的工规证,办理了3栋建筑+大地下室的施工许可证。6栋建筑物下面的地下室是连在一起的,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目前的施工进度就是完成了地下室部分的建筑专业部分至封顶,已经覆土,人防、水电、设备、消防等专业均未实施。
现在A公司因为资金原因,打算放弃整个项目,政府打算找地方城投公司B接手该项目。因A公司在外地还有其他项目,另存在复杂债务,所以转股路径不通。
且目前原有项目规划及业态,不适合当下经济环境,B公司计划改变原有规划涉及,打算改为小部分办公,大部分大商业。因为地下室已经基本完成,投入已经很大,不大可能拆除全部重建,所以只能保持原来的基础和地下室部分,地面以上大体不改变,只是改变内部部分功能和隔断等。
现在有三个方式:
1、B公司提供资金给A公司,由A公司进行方案变更,继续建设,直到竣工验收。这个方案最简单,但是B公司风险很大,B公司不乐意。
2、A公司按图施工完成地下室部分,包括人防消防水电等专业停车位等,然后申请对地下室部分进行验收,申领产权证,然后申请土地及地下室进行收回,清算。然后政府根据现状和B公司变更方案出具新的规划条件,然后取得土地,再按新方案进行报建,进入正常开发流程。
3、A公司按现状申请土地及地下室进行收回,清算。政府根据现状和B公司变更方案出具新的规划条件,然后取得土地。B公司在原有地下室烂尾工程基础上按照新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变更,正常报建。这里的问题是施工单位对烂尾楼的资料完善和质量责任承担,B公司和住建局也有很大的压力。
各地是按照哪个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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