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线一单”再认识
我国过去存在规划布局没有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提出“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健全空间规划体系”。
“三线一单”尝试生态环境保护和空间管制。“三线一单”对项目选址起到指导作用。“三线一单”推进国土空间土地合理开发利用,源头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三线一单”包含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四部分内容。环境管控单元将“三线”成果落实到具体空间,进而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规划环评、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的抓手,还可为项目选址提供参考,从而在源头避免因产业布局不合理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
“双评价”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三区三线”(“三区”指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三线”指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
生态环境部将现有环境管理实践集成,包括环境质量目标控制、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区划、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依托“三线一单”实现源头防控和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
“三线一单”聚焦于环境,依托空间管制实现目的;
全域空间分区,单元精细化管理。生态属性优于发展属性。“三线一单”主要关注空间的生态环境属性,以生态环境评价成果指导产业准人。
“三线一单”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均涵盖基础评价、划定三线、识别分区、细分单元、提出管控要求、建立信息平台服务于实际应用的过程,但二者在具体的层级和内容上有所不同。“三线一单”开展的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三方面的评价。
在分区管控方面,“三线一单”基于要素属性,结合生态、环境、资源三类分区划定优先、重点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线一单”依托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现环境管控单元的精细化管理,管控要求涵盖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四方面。
“三线一单”和国土空间规划中存在相关的分区,但尚未厘清二者间的关系,进行明确统一或区分,从而给管理带来一定混乱。对于城镇空间,根据名称判断,“三线一单”的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的范围可能与城镇空间的范围一致,但实际上前者的范围可能小于后者。环境分区是基于环境污染防控的角度考虑的。若城镇污水的排放对河流断面质量无明显影响,则污水排放区不会被划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而是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对于城镇空间的工业园区,除部分以第三产业为主导的产业园区外,如主导产业为总部经济、服务业、物流仓储等,大部分情况下规划中的工业区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高排放区应基本一致,都衔接园区边界。
“三线一单”包括: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大气环境弱扩散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在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中均有出现,无分布规律,因此不存在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