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宗项目的规划许可及产权登记问题
跨宗项目的规划许可及产权登记问题
案例:
甲公司于2016年取得一块国有工业用地A,并在其上建成了车间一,其后办理了产权登记。
2020年,甲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在A用地毗邻的一块集体工业用地B,因土地为同一权属人,所以将A和B地块进行了整体规划,新规划的厂房二骑跨在这两宗地上。
按照设计单位和规划管理的角度来考虑,两宗土地的规划用途一致,权属人一致,完全可以视为已经合并为一宗土地,车间二可以正常报建,跨宗没有什么报建障碍。
产权登记处室提出此类国有和集体两种性质的土地,如果建筑物跨宗,后续无法进行产权登记。
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1、一栋建筑物必须登记在一宗土地上
2、一栋建筑物不能进行分割
3、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不能进行合宗
后来经过多轮协商,形成了一个处置意见:
1、规划审批将其视为已经合并为一宗土地,车间二正常报建,但需要备注跨界位置及两侧建筑面积
2、将国有土地那本不动产权证注销,并将其用地面积和其上的建筑物产权登记到另一本集体土地的产权证上,注明证上集体土地有多少,国有土地有多少,国有土地上建筑物有多少。
3、将车间二按跨界位置测绘两侧建筑面积,并按上述办法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