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土地办到哪个公司名下,如何办理工程施工许证?
某地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实施机构授权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用地划拨到了项目公司代表名下。项目公司办理正常报建程序,并竣工验收,产权登记,后续运营管理20年后,无偿移交给地方政府。这个过程就很顺畅。
但是也有地方对土地划拨给项目公司非常担心,觉得这个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所以在ppp方案里规定土地要划拨给政府平台公司,然后项目公司无偿使用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三证要办理给项目公司,这就产生了土地权属和建设主体不一致,无法办理许可的问题。
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认为,
经过PPP招投标,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人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全面工作,项目公司是PPP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具备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资格。
项目公司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要提供已经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认为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在政府出资代表名下,不符合施工许可证办理的相关规定,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无不当。
能否创新办理PPP项目施工许可证的方式?
许可应该依法办理,岂能创新办理?
当然可以有2个途径可以解决
1、土地直接办理划拨、出让、租赁(一级市场)给项目公司,然后由项目公司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2、ppp实施方案明确土地给某政府平台公司,报建手续由政府平台公司报建。其实依据ppp协议,办理施工许可时,项目公司就是总承办单位,在施工许可证也有载明。
看到某律师出具的2条建议
1、土地权属在政府平台公司名下,私下出租给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再来申办报建手续。
2、即由政府平台公司取得土地无偿提供给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政府协调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本项目不动产权属不归于项目公司的前提下,将施工许可证办理至项目公司名下,由项目公司承担建设主体责任。
认为这个只是手续稍有瑕疵。。。
同行们如何看到这个问题?
最后来补充一点ppp项目的相关知识
什么是ppp项目模式
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ppp项目一般都要经过几重审批,得到省里批准后,地方政府方可实施。
ppp项目入库前,应该先进行项目立项,但是这个立项只证明这个项目客观存在,是刚需。后期实施的时候,应该另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立项。
ppp实施方案里应该明确各方参与的权责,特别是土地取得方式,谁取得,后期谁报建,产权归属,运营管理等。
土地取得主体按照ppp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可以是政府平台公司,可以是项目公司。
依据ppp协议,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方的招标均由项目公司实施,项目公司实际为项目总承包单位,可以载入施工许可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