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划核实后消防变更或改造的处置问题的结论意见
昨天的问题,后来找了住建局审图办和消防相关专家,讨论了相关细节。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
没有改变建筑规模和尺寸,不改变内部隔断,不算改扩建,如果也不改变外立面的,那么肯定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实际上这个仅限于丙类、丁类、戊类建筑物。
原因是甲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要高一级,如果是丙丁戊建筑要改造为甲乙类,从结构上就无法现实,另外甲乙类的防爆等要求均较高,很难从已有建筑上改造而成。
当然还要考虑消防间距、消防水池扩容、环形消防车道、喷淋等等问题。
以上可行的丙丁戊升等级,只要重新进行消防设计,再报消防设计审查,通过审查后实施就可以了。
如果是降级使用的,无需报消防审查,可以自行改造,但是要经得过消防监管部门的日常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