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实务交流-0615
1、哪里有开发幼儿园向所在政府移交的相关文件?
答: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2、建议你看一下规划博客里之前发的各地公建移交的相关做法。
2、商业用地上能否建公寓式酒店,用于人才公寓?
答
1、产权只有40年,性质还是商业
2、江苏某地要求在方案里不得出现公寓字样,必须标注清楚是住宅还是商业。
3、可以的,没有法律禁止。
4、水电也是商业的,很多问题。地方政府不引导好了,后遗症都是政府来处理,比如虚假宣传什么的。
3、老城区的地,现状盖的有建筑,扒了重新盖,是按照国家规定控制对周边建筑的日照影响,还是按照原来有建筑的时候的日照条件去控制日照,不加重就行呢?
答
各地方的规定可能不一样。在保持最小间距、退让要求的同时,注意3方面,先拆除受日照影响的现状建筑后在建新的;新建的不应减少现状建筑现有日照时间;旧改新的建筑因现状用地条件限制可酌情降低日照标准,但不得低于大寒日1小时。
4、《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单身职工宿舍楼能批吗?
答
1、建筑面积比例,工厂配一定的宿舍楼个人觉得是合理的。
2、只要能控制用地比例不大于7%,然后宿舍楼能排除成套住宅的可能性就可以。
3、严禁配成套的住宅(居住)、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奢侈类),你细品,自行掌握。
4、规划管理很多东西就是要求合理范围内的,应该是可以批的
5、应当实际情况,实际分析,不能教条理解。
6、一般是通廊设计,不能有独立厨房
7、成套是个住建概念,住建玩概念,国土跟不上的
8、批过占地不大于7%,但是建筑面积比例大约25%的,外资企业,劳动密集型,职工全部外地的,纳税大户,反正都是单身职工宿舍,一间住4个人,问题不大,后来投入使用多年,也一直没有改变用途。
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4.5 居 住 区
4.5.1 企业职工居住和生活问题应利用社会资源解决。当需要设置居住区时,宜集中布置,也可与临近工业企业协作组成集中的居住区,并应符合当地城乡总体规划的要求。
4.5.2 在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下,居住区宜靠近工业企业布置。当工业企业位于城镇郊区时,居住区宜靠近城镇,并宜与城镇统一规划。
10、第一,要求通廊式,按宿舍设计。第二,套内不得设置厨房。
11、慎重一点的做法,就是尽量否定掉,明令禁止成套住宅、专家楼,没必要以身犯险
12、成都这边是控制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比例。办公楼、倒班房等都算配套建筑,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占地面积不超过7%
13、在工业园区集中规划办公、职工宿舍等配套设施,也有利于用地布局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鼓励园区统建园区内的职工宿舍区,完善相关配套,但是很多园区是没有能力提前进行建设相关配套宿舍的,所以才导致这些问题。
工业区邻里中心的建设,在国内很少有地方是做得好的,如果有同行了解相关案例的,请发出来分享一下!
5、带修规出让的问题:1.相邻两个地块,规划指标一致,现分期带修规出让;2.拿地节奏不同,先期出让地块商住比,容积率均超;3.出规划条件如何把控?
答
1、容积率超标的地块内应相应增加两个地块所共享的公共配套设施比重,使两个地块获得的经济效益和应承担的公共责任相均衡
2、配套公建不要紧,主要是容积率,商住比。
3、前提是符合控规指标,剩下的地块指标设置要考虑能拍出去,不然留下后遗症得自己想法处理
4、不能突破控规。
5、规委会定指标整体平衡,分地块实施,可分地块容积率过高,商住比住宅占比过大,出条件没问题,可后续项目很难实施
6、这种情况最大的问题是后面一块地没人拍,导致后续配套不能到位,套路满满,大概率发生,不然也不会设计这个方案。合理的做法是配套和指标均衡,确有难处的,先拍难啃的骨头,先上配套。
6、不在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选址需要审查什么内容,比如大型基础设施和交通,输气管线
答
1、是否与上位规划和其他规划有冲突。
2、考虑与相邻建筑关系,和村庄规划的关系。
3、做一个选址评估报告,请专家和各个相关部门参与评审。
7、同一法人,以甲公司名义取得一块用地使用权,并签订了出让合同,但未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和不动产产权证,也未开发建设。现想用名下另一家公司的名义来开发建设,如何变更对企业最有利
答
1、投资没有达到25%的,土地无法转让。
2、部分地区有相关政策,竞拍是甲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可以是有关联的乙公司。
8、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中心项目的用地性质是属于二类物流仓储用地性质还是二类工业用地性质?
答
转运中心按物流算吧,又不加工制造……
9、工业项目如果比审批方案建的少了怎么处理
答
工业容积率按下限管理 不够不整体验收
10、采矿用地出让规划条件怎么出
答
1、按控规,参考意向方案
2、没控规要独立选址,附规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