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实务交流-0609
1、最近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视频会,有人有讲话稿吗?
答:网上没有,具体问题请联系当地参会同行,看看有没有涉及你关心的内容。
2、上海市生态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有吗,想借鉴参考编制思路。
答:请咨询匠大
3、目前输电线路铁塔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是什么政策?
答:
1、如果属于线性工程需要报报占永农的线性工程。
2、问的肯定是塔基,一般做法都是私下流转,上面不管。其实不影响多少农业活动。
3、规范的做法肯定是:基本农田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项目确实无法避免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转用或征收
4、两个部委都要做城市体检,如何理解?
答:
1、自然部检查土地开发情况,住建部检查运行使用和建设情况,各司其职
2、土地开发利用,肯定是自然部了,城市的运行维护,一直都是住建的事。但是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设计,其实很难完全分开的,目前的合作无从谈起。
5、已签订出让合同,用地规划许可证已经领了,现在又来申请调用地性质,还能动不?
答:
土地不想收储,想变更规划条件,这个才是实质,现在都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里,自己内部协调,换个思路就等于重新协议出让,没有合同,没有认定也还是一种认定,能经得起将来查才是硬道理。
6、设区的市,那我现在所在的是城区。但是区里是没有组织编制权的,也没有审批权。所以想问下,有没有哪里,区里是有组织编制权的。再多问句,审批主体是市政府吗。
答
1、地方规划条例应该会明确
2、一般城市区控规市局编制,报市政府审批和省政府备案
3、 组织编制权只要市级规划部门同意区政府编就可以,但是审批权是市政府。而且要由市级规划部门走程序
4、谁编制都无所谓,挂名是市政府还是区政府差别不大,审批部门才是关键,一般是省政府甚至是国务院。
7、出让合同签了很多年了,现在办土地证,要补用地许可证,然后又要补规划条件的
答
应该是原来合同里没有规划条件吧,需要补规划条件,签一个补充合同,然后依次办理下去。
纳入合同的规划条件一直有效,除非是控规调整和规条冲突,那么又是另外一种说法。
规条强于地方规定,弱于控规和国家规范。
8、哪个地方出台过点状供地、“农业+”混合用地政策
答:请了解一下浙江点状供地的背景。
9、老旧小区要增加公建,要调容积率怎么办?
答:可以参考杭州做法,好像是此类不要考虑容积率问题,和加装电梯是一个思路。
10、规划审查深度有什么文件规定吗
答
1、住建部 设计文件规划编制深度规定
2、请参考厦门做法
很久没有来整理微信群和qq群问答了,今天问题不多,稍微整理一下,也是用了1个多小时,比较仓促,有些问题还讨论不够,大家可以在公众号文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