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及图解解读(南京)
关于进一步深化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及图解解读
各相关部门:
根据自然资源部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加快规划资源业务融合和改革创新,持续释放改革红利,结合我局2020年1月1日施行的改革方案和实施情况,现就进一步提升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效能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改革提升内容
(一)优化提升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效能
在前期合并办理的基础上,按照“谁选址、谁预审”的合并模式,统一由负责规划选址的部门办理其涉及的用地预审,并依托一体化业务审批系统上线,构建系统、流程、人员“三合一”的深度融合模式,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市区级项目办理时限为4个工作日,省级及以上项目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不含报省厅或部审批时间)。市区级项目申请材料、申请表见附件1,省级及以上项目申请材料、申请表见附件2。
(二)推行出让用地事项“四合一”办理
用地单位可一并申报出让用地涉及的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用地预审、土地勘测定界四个事项,一次性通过审查,统一领取《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含用地预审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勘测定界成果报告》及图件。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申报、一个窗口核发”。办理时限为12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申请表见附件3。
(三)实行招拍挂出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即时领取
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提前至土地出让前与规划条件等事项一并办理,土地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一并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需再单独申请办理。
(四)以土地勘测定界图替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
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办理的基础上,统一以土地勘测定界图替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作为用地范围图,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其附图不再单独制作、出具。进一步提升用地环节的融合深度,提高业务整体运转效率。
(五)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纳入用地预审办理
参照地质灾害易发区核查模式,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阶段,一并分析核查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情况,并将相关核查结果在用地预审意见中说明,提前服务建设单位,无需再单独申请压覆矿查询。
二、事项申报
(一)窗口申办
1.市局处室和主城四区(玄武、秦淮、建邺、鼓楼)分局办理的业务,由市局驻市政务大厅窗口负责收发件流转工作。
2.江北新区规划资源局、经开区规划资源局、软件谷规建部,以及栖霞、雨花台、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分局办理的业务,由各自单位窗口负责收发件流转工作。
(二)网上申办
申请人也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通过网上提交申请。
三、实施时间
上述改革内容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对于2020年7月1日前已领取规划条件或已进件办理规划条件的项目,可按原流程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用地预审和土地勘测定界等事项。
四、其他事项
本次改革还将推出二期举措,计划近期陆续施行。主要包括:合并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优化提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供地合并办理,以及针对线性交通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选址红线可能调整的问题,提供用地规划红线确认服务等。
附件: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申请
材料、办理流程图、审批结果样本(市、区级项目)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表、申请
材料、办理流程图、审批结果样本(省级及以上项目)
3.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用地规划许可、用地预审、土地勘测定界合并办理申请材料、申请表(出让用地)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