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之禁忌话题--补办

admin15年前城市规划管理1826

很多城市规划管理人员都会遇到头疼的问题,那就是补办,怎么办,有什么法定依据,但到底怎么如何处理才比较妥当呢?

根据城乡规划法,根据建筑法,根据各省各市的规定,没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办理不后续手续的;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不了土地手续,也没有办法开工建设,不然不但城市规划和建设以及行政执法局要管理,连国土局也要到现场制止;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那么该建筑行为就是违法的,依然还受到各单位的处罚。

那么真的是那样么,没有办理相关证件许可就不能开工建设?从简单的实例中我们看出事实不是这样的,大家都知道最近炒的很火爆的全国土地违规占用时间,今年上半年,全国仍有2.2万件违法用地行为发生,涉及土地面积11.7万亩,其中耕地4.4万亩,有鉴于此,国土资源部将在下9月,展开问责风暴,我们可以想象这么多土地上现在是什么情形,应该是有建筑物了,至少现在正在建设,没有土地指标,肯定是没有土地使用证的,那么怎么可能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这些许可,怎么可以开工建设,为什么会没有人到现场制止并查处呢,是没有权限来处理么?答案是否定的,作为地方政府,有足够的权限来处理,不处理是从其他方面考虑的,比如地方经济,我痛恨那些提出跨越发展,超常规发展,弯道超越,政策洼地等荒谬的口号。

土地违规后,全国上下,要求整改,如何整改?要么拆除,回复农田原貌;要么补办相关手续,除了国土手续,更多的是规划建设手续?补办先处罚了么?当然不会,要知道是政府要企业先建设的哦!

于是,规划是经常被其他部门拖下水来补办,经常性习惯性补办,但补办始终是一个禁忌的话题,我也仅是在此发发牢骚。

补办也有2个模式,按现状补办,这个要好一点,至少是尊重现实和历史的。还有一种是按正常程序补办,这个补办下来到处是漏洞,不过还是有地方经常这样搞。不再多说这个尴尬的问题。

最后我讲一个事情,一个国有大企业即将落户某地,当然是通过长时间的招商引资,当时正在办理前期的一些手续,可能是工商注册的事情,周五该单位的一个高管和当地的招商局人员通电话,安排下周一的事情,招商局人员说明天就能办好,高管说明天不是周末么,不上班的,招商人员说只要企业有需要,我们周末不休息,高管笑言,你们这样搞,我们不敢来了,你想下,这说明你们地方上的法律意识薄弱啊,法定周末假期也要侵占,地方上的政策环境可想而知了啊。

政策洼地,形象说明了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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