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绿化覆土计算建筑高度么?
1、应急局的储备库、消防站有没有用地面积最小标准?
答
1、消防站有,看是啥等级,是特勤还是一级二级
2、应该有具体建设标准的规范
3、河北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4、应急局储备库问题建议征求应急局意见。
2、现市政绿地下要出让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 ,有出过类似的规划条件?想参看下
答
1、地下的不怕,涉及地下空间规划的注意一下,另外出口与城市道路的衔接要注意。
2、建议地面留有足够的灰色空间。
3、现在三层联排是彻底不能批了吗
答
1、排屋还能建吧
2、别墅不行了
3、独栋、双拼、联排、叠墅都不敢批了
4、整成11米的多层,避免低层的叠墅应该还是可以的。
4、医院选址的那块地用地性质是公园绿地,就能出选址吗?
答
1、坚决不能,绿地是强制性内容
2、能不出就别出,实在非出不可,至少得有个会议纪要、搞个论证,置换公园绿地。
3、置换也不行,河北下过文件(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置换需要省厅批
4、那什么都不用做,除非地区发展慢,不然规划调整是常态
5、必须先走完控规调整程序,涉及总规强制的还要调总规。
6、别的调没问题,强制性内容不能调
7、强制性的内容,别碰为好
5、请问计算建筑高度的时候,要不要算屋顶绿化覆土?
答
1、不算,不是构筑物
2、覆土其实算土方工程结构了,算建筑物的一部分。
3、昆明对高度控制两个数据,一是建筑专业指称高度,多层计到女儿墙,高层计到结构顶板,一是建筑总高,计到包括装饰构件在内的最高点。
4、覆土边界难道没有挡墙等构造么?
6、某地块2019年取得土地证,之后申请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因申请指标不符合原批控规指标,随后进行了控规调整且政府已批复调整后的控规,还需要哪些手续或程序就可以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变更了?
答
1、完成核发新的规划条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变更协议等---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新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后续都正常的
2、变更的是建筑限高和道路退距的话,就不要核发新用地证,其他都还是需要的。
3、照着用地单位的意思调控规,会不会让人怀疑利益输送,江苏涉及规划变更的,基本都会被作为办案线索进行备案,经常排查,所以考虑要你们变更的出发点,不是公共利益都不要动。
4、调整控规需要公示,规条变更批前公示。公示一次都不能少。
5、看程序也看动机。
6、变更后完善出让合同是最重要的
7、之前国土有判断是否需要收储再出让的自由裁量权,这个有啥依据么?
8、认定退距不够属于严重违反规划且不可整改的情况,政府收回,再调规,出规划条件,从新签合同
7、工业园区内部一个较大的企业要建设专用污水管道,排入工业园区集中的污水处理厂,目前污水厂由于各种问题被这家企业接收管理。请问如何办管理专用污水管道的规划手续?
答
1、办给实施主体
2、没有土地权属,最多办一个选址
3、立项,做设计,批
4、根据专项规划直接做方案报批
5、随意性太强,搞的在现在路由都不好出了,好多想建设专用管道,不光是污水,还有电力..其它的
6、国土接管后,对市政这块还没有概念,慢慢来吧。
8、变更规划设计条件需要上规委会过一下吗?另现在国土规划合并,规划设计条件属于内部两股室的事,还需要出手续?如果出,出文字还是图表?如果不出,土地那边原来的股室是不是可以直接依据控规等文件资料办理出让事宜。各地都是如何操作的,借鉴一下
答
1、要上规委会
2、规划设计条件是依据控规出的,只要是按照控规出具就没有问题,超出控规的范围那等于修改规划了,按要求是要上规委会研究决定的
3、三产类项目上规委会,其他项目局里内部班子会技术会过一下就好了。
9、垃圾填埋场选址不符合规定(垃圾填埋场选址选在了总规的防护绿地上。控规是环境卫生用地),现在土地已经划拨了,不动产权证已经办理,要办理工规证,依据控规办可以吗?垃圾填埋场绿地率有要求吗?
答
1、本来和周边就有绿化隔离,填埋完了就要覆土绿化,不需要绿化
2、第八十一遍纠正你们:绿地率。
3、已经有控规,控规符合,经办人没有问题的,可以发证。
4、涉及强条,需要调整控规或者单独选址论证
5、环卫设施用地
6、最好是论证一下让技术单位背个书,选址是不是在城市未来发展方向上,周边居民区是否足够远,河湖防护距离够不够,不然以后扯皮的事情多得很,毕竟人家叫厌恶设施
7、前边都办完了,这个环节技术论证,没有意义了。
10、镇政府出钱建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是否可以办到镇政府或者镇政府的公司
答
1、不能,土地是集体土地
2、具体看土地权属和立项批文,规划角度没有这个问题,实际中经常有分歧,核心是供地给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