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需要工程的安全鉴定报告吗?补办,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大家都听了部长讲话,工作很忙的同事都在对着群里发的doc来听现场录音,非常认真。框架、体系、系统暂时还没有出来的,我们还是要面对当下工作,也只有多交流,多借鉴来解决实际工作的问题。很长时间没有整理大群里的讨论了,累积了35页doc讨论,目前整理了20个问题,我将逐步整理,今后基本控制在10个问题一天,希望大家多参与公众号下方留言讨论!
1、土地被抵押或者查封的,可不可以办理规划许可证?工作人员有没有义务去核实土地状态?
答:
1、我们认为是增益,所以不去核实抵押单位和查封单位的意见。
2、我们也不管,除非是有第三方在事前就告知我们,他们反对意见。
3、很多企业有抵押情况,这个非常正常,不妨碍企业的改扩建。
4、没有哪个企业土地被查封了,还愿意改扩建的,你想多了
2、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属于工业还是商业?
答:
1、M2比较多 b9估计没有
2、我觉得应该属于工业
3、谁有《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宣贯能发一下吗?最好是doc或者ppt,有视频更好!
4、一般的商住项目,首层建筑面积和基底面积,哪个更大?
答:
一般是一样的,但是要看具体构造,毕竟建筑设计千变万化,算建筑密度要特别认真才行,毕竟也没有通行的规则,大家多交流!
5、怎么出具停车场用地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及注意事项
答:
1、万能回答,按照控规
2、容积率建筑密度都为0,绿地率35%,可以自行考虑,问题都不大
3、建议容积率和建筑密度适当提高,比如0.3和30%,毕竟有可能以后要增加一些配套设施,绿地率不要太高,主要考虑乔木遮阴就好,灌木做围合挡墙。
6、要求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合一、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批准文件合一,但是现在有些事项划到审批局了,有些事项还在自然资源部门,又变成两个部门的事情了,下一步该怎么运行?
答:
1、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都给了审批局,实际技术工作还是在自然局做,预审的实质审查给审批局是不靠谱的。
2、如果有审批局的,可以两个部门会商协调,当然最好是自然局一并办理,其实三集中三到位,自然局入驻政务大厅更顺一点。
3、搞前店后作坊,或者是收件-实际审查-发证有啥意义,毕竟审批局是做不了技术工作的,规划管理也是连贯的工作,切开来谁也没有办法管好。
7、规划审批与环评手续是什么关系?
答
1、环评我记得是发改委立项时需要的,规划师考试也写了,根据对区域环境影响程度不同,需要不同深度的影响评估。
2、规划许可没有要求直接要求提供环评,现在很多地方环评都是只要在开工前完成就可以了。
3、以前是按环评做规划编制,后来是按规划来做项目做环评要求,环评也是泥捏的,不严格管理,所以被搞乱了。比如一宗一类用地,出让后,建设单位就只能上符合一类用地的项目,但其实建设单位只会做重型机械加工,这个怎么破,理论上,不管什么产业都可以达标,但是实际要考虑环保设施和措施的成本问题。所以这个还是要靠企业准入和环保部门的管理。
4、以前看到很多地方的规划局都要求企业在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提供环评批复,比如有油漆车间的可以考虑远离道路和住宅一侧,但是目前的放管服也好,营商环境考核也好,很难这样操作了,毕竟没有法律法规支持这个做法,环评安评等均后置了。
8、有城综局执法,规划部门认定的地方真好。不至于城综不愿接执法,资源局内部打架究竟由哪业务去执法,哪股室认定;还是由原规划组认定与执法一齐做,无休止的辨论…没人愿意去干,等着背锅、问责,累!
答:
1、你是不知道自然局和城管局为认定到什么程度吵翻天的情况。
2、关键还在于更高一级别的协调和制度建立,目前算初创,所以有问题有矛盾很正常。
9、补办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需要工程的安全鉴定报告吗?补办,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政府安置点项目也有补办的,有没有什么依据,让验收和不动产直接办理,都建设完了,现在补办手续
答:
1、规划法没说补办的程序 就应该是不能补办
2、要求就是不能办
3、不允许补办
4、分项目 政府投资的补办 方便以后检查资料
5、只有政府项目才考虑补办
6、企业行为顶格处罚 未批先建5% 还有配套费 人防异地费
7、企业直接违法鉴定,管理局会处置。我们这自由裁量权移交了
8、不按图施工,拿地就干,投产几年,需要融资抵押的
9、工业项目未批先建的建筑,补办手续怎么办呢?化工企业的罐区,和污水处理设施。前面响水爆炸的例子还在,所以一律不能补办。
10、增加:环保、消防意见,质量安全鉴定报告
11、给工业允许先建后验一声吼了
12、化工慎重,一律不办,没有办法保证的,尤其是危化品,记得消防内部以前的一句话,出多少人命就进去多少人,没有啥好说的。
13、违法建设的工业项目,可以说90%以上不符合消防间距,乱搭乱建严重,基本也没有办法整改,而且能来谈补办的人都不简单,工作不好做啊
14、大家可以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不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保证房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直接办理不动产权证,也就是说只确认产权,安全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主体责任。
10、质量安全鉴定报告是住建局的质监站出吗?还是鉴定机构?
答:
1、第三方
2、注意第三方资质,不要拿危房鉴定报告来糊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