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改变房屋用途该由哪个部门查处?
答
1、安徽有地区是属于住建部门,具体归路灯管理所管。
2、有的是园林部门管
3、也有原来在规划局的,现在到了自然资源局的。
2、已竣工验收的工业厂房,企业改变房屋用途,改成宾馆超市并经营,该由哪个部门查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查处不?
答
1、房管局监察队
2、改变建筑物功能属于违法建设,执法局查处
3、由用地科、执法处理,使用性质与土地不符,和城市规划的无关
4、属原国土职能
5、用地性质与实际使用性质不符的问题,我们这边都是用地科和执法处理,规划发完竣工规划职能已经行使完了。土地监管贯穿整个土地使用期限内。
6、工商这块是不管,而且对房屋属性也不作要求,违法建筑都可以的,他们不审核。
7、建筑的用途由规划部门审定,擅自变更,涉及规划、住建、人防、消防等多部门,所以我觉得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应综合执法处理。
8、查过那种住宅小区搞茶楼的 就是多部门联合 主导的是城管和市监
9、地方需要出台明确的规定,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就做了明确,否则遇到事情不好处理
3、各地自然资源局下面有设规划编研中心一类的事业单位的没???
答
1、各地不一样,有些地方有,有些地方没有。
4、土地出让合同中涉及开工日期约定超期,是否影响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否需要征求原合同签订部门意见?
答
1、之前讨论过,原来是2个局要协商,还互相推诿,现在一个部门了,自己距离商量一下就可以了。
2、需要先对为何超期作出处理,然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般还是延期的多。
3、超过合同期限,应该征求原合同签订单位意见。本身已经与合同不符了
4、应该以原合同签订部门复函意见为准,现在一个单位了,要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讨论,以最后意见为准
5、新建小区配电房根据供电部门调整方案导致超建500平米,无法拆除,请问怎么处理?
答
1、移交城管处罚后,如果不超容积率,可以考虑补办,但前提是征求周边住户意见同意,小心引起群体上访
2、特殊原因,由建设单位和供电部门出具情况说明,报规委会讨论,以规委会意见为准。同意的情况下,按程序公示后补缴出让金和规费。
3、报会之前,发函城管,该处罚还是先处罚
6、有一个项目办理竣工手续,之前用地和工程证住建局核发的,方案和工程证面积不符,可是竣工报告上的面积又超出工程证,但不超方案,怎么办?
答
1、以工程证为准。先找出因为什么原因超出工程证的,再来考虑如何处置。
7、村庄居民点可以出让么?都拆迁撤并了,想在位置上盖个旅游区,做村规能不?
答
1、集体土地怎么出让
8、有没有规范对小区地下车库出入口和周围住宅的间距做出明确要求?
9、乡镇有个棚户区改造,土地是村里的集体建设用地,乡政府成立一个类似城投的运营公司作为投资建设主体,请问乡建证发给谁,发给村居的话,和立项的投资主体对不起来。关键是这个项目用的上级资金,立项、招投标都是镇里的投资公司,镇上怕不合适
答
1、应该发给土地所有人,集体土地产权属村集体所有
10、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
1、规划博客写过,肯定的。
11、村庄规划区范围内农村集体用地建加油站 大家怎么操作的?
答
1、征收转国有,编村规覆盖,再出让
2、集体用地不能建加油站吧,应该先收回国有出让后才能建
3、加油站无权使用集体用地。
12、农业农村局一个划拨的项目,可不可以建在企业的出让工业用地上?
土地目前是企业的,然后农业局在上面盖房子。
答
1、先收储那部分土地,重新改划拨
2、工业用地,企业已经拿到不动产权证了,你租赁也不能盖房子啊
3、专项资金要审的,最后土地是企业的,肯定不行的,发了证也通不过审查的。
4、给企业办,到时候审计根本审不过
5、
1、拟建建筑性质搞清楚;2、建设单位也就是我们发证是发给谁,问清楚;3、发改委立项看清楚,立项对象是不是跟准备发证的建设单位一致;4、土地性质与建筑性质是否相符,所有人是否一致
6、对于农业农村局的来说,要么就收回改划拨,要么就另选块净地。
7、建筑性质符合该工业用地各项指标的情况下,且发改委立项是办给土地权属企业,明确所有手续只能办给企业,与农业农村局无关(规划不管资金来源,只算手续是否完善)
8、你就当做是企业申请办手续,不要想着农业农村局。如果以上情况不符,需要办给农业局,那就提出只能收储后重新出让
13、集体土地上建设 农业仓库 应该有哪类性质建设用地?
农业局好好多茶叶加工厂 农业仓储 项目
答
1、如果选址在农业用地上 那建设农业设施也是没问题的
2、工业用地
3、物流仓储用地也可以
14、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指标是不是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啊?
答
1、各省自己的文件规定。
15、多测合一有哪个地方率先启动了不?
答
16、有一个项目,在地下发现文物,准备围绕文物发掘做一个遗址公园。后期要想建设,需要做什么规划来支撑。
遗址上面现在是村庄和农田。已经做了遗址保护规划。划定了遗址核心区和建控地带
部分用地是基本农田,部分上面是村庄
答
1、试试集体土地整理
2、需要把所有片区土地调整为建设用地。
3、做个村规划
4、解决两个问题 一是建设用地指标 二是用途符合性
5、考虑用村庄规划来解决
17、用地批准书过期了应该怎么操作呢?用地规划许可能办吗?
答
1、去批准书发放的科室会商。
18、殡仪馆的技术指标怎么控制,停车比怎么定,目前该地块是独立选址没有编制控规
答
先做个初步设计,按照设计定指标
初步设计由建设单位做
19、发改局审批初步涉及 你们那都需要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意见吗
答
1、建设单位把初步设计报来让我们给盖章
2、照着控规看看符合控规不
3、没控规看看符合相关规范不
20、居住用地上直接建小学吗
答
1、如果人囗规模达到一定标准,而没教育用地情况下用居住用地建设
2、控规是居住用地,可以用作教育科研用地
3、算作支持公共教育事业,反过来就够呛
4、中小学,强条,按理控规里肯定有的。
21、有个县里的招商引资项目,分5期拿的地(县里当时承诺当年拿地),一直拖了几年才拿全。地块三和地块五的建筑已使用好几年没有办理规划手续,不过方案当时上会了。现在想在地块二上重新改规划报方案,请教大家如何走程序合适,是不是要把前面的手续不齐了,在做规划变更手续后,再走规划许可?
答
1、先进行违法处置。2、再行调规,地块三和地块五在规划中应标明是现状建筑。
至于是违法处置与调规同步进行还是违法处置完成后再行调规看当地规定,但必须在办工程许可前完成违法处置。
22、方案审查阶段 建筑间距涉及日照的 由规划审查把关 那么涉及防火的建筑间距 规划部门要审查吗 ?
答
1、安徽的消防、环保需要在总平上盖章确认是否满足规定
2、在之前,相当于规划提前替消防把关了,如果消防审查过不了,不能备案,方案要重新修改,所以规划替消防把关。现在消防由第三方审查,简单多了,基本上都可以通过
3、以前的项目 消防通道间距啥的 我们也就审了 但是现在遇到各医院 涉及液氧存放室 我查了相关规范 要求比较严格 感觉 消防相关的都不应由规范部门来审查
4、消防第三方 审查都道施工图阶段了
5、消防规范审查不在规划部门,项目单位很清楚,最终还要通过消防验收的,设计单位也会按规范设计,责任都是终身制的,规划部门只是审查相关指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立面等。
6、一般方案的评审会,消防都会参加,形成会议纪要,消防在会上必须给明确意见,不明确的会让建设单位,单独找消防对总平进行审查
23、现在规划方案审批需要征求人防意见吗?
答
1、江苏部分地区要民防行政指导意见书
2、人防有单独的审批意见书,无论是配建人防的还是异地新建的,上面有人防面积要求,我们会要建设单位把配建人防的位置在图中全部标示出来。
3、施工图阶段有人防专项审查。
4规划部门主要审查,该配人防的面积不能少,同时由于人防设备间的面积增加,车位面积不能少
24、出让的项目需不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发改委那块一直在说没有选址意见书立不了项,也不能招投标。
答
1、不是立项,开发项目是备案
2、出让不需要选址
3、应该是没跟发改委讲清楚,政府投资类才涉及立项,开发类属于备案制
25 、这块地是这么个情况:一共是100亩地,有50亩地已经出让了。剩下的50亩地的指标没有回来,但是政府急需让他招投标办手续,他想先办理了选址意见书走了招投标手续在进行出让。这样行吗?
答
1、出让用地不办选址意见书
2、如果是政府和企业参半的项目一般都是出让,不会是划拨,所以也不要办理选址。
3、这个跟股份没关系,独资国企也是按上面办
最后说一下,关于何种情况下需要办理选址,城市规划博客有总结过只有两种,自己去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