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功能改变如何认定?谁来认定?依据和标准是什么?
答
1、肯定不能,不然以后绿地都没有了。
2、绿线管理条例
3、公园绿地内不能建商业建筑,可以按公园设计规范配置餐饮商铺休憩设施。
隔离绿带是绿地的一种,绿地分为公园绿地、街头绿地、隔离绿地、苗圃、单位附属绿地。
4、公园绿地可以配建附属设施,防护绿地不行。
5、防护绿地可能是绿化隔离带,可能是苗圃。
6、都是公共性质也可以,主要目的是实现环境绿化,方便群众,掌握这个原则。只能做公园配套服务设施,不能提到商业。
2、一类气侯区,给定容积率2.4,楼高可以超过18层、54m吗?就是说平均层数和最大高度是单控还是双控?
答
1、不能。最高54米。参照天津市的规定,高度不允许调整。密度和绿地率可以略微调整
2、双控,强条。
3、希望提供不用代征的强制性依据
答
规划博客上有代征和带征的文章。
4、有个工业项目,一栋6层的建筑在规划许可时是按照研发楼批的,规划核实后在装修时把一楼改造成食堂餐厅,二楼为员工宿舍,三、四楼为公寓式的包厢客房,五楼为集饭厅、歌厅、健身等功能的会所,6楼为会议室、活动室,现被人以改变用途、存在严重消防隐患为由举报,请问这个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由那个部门查处?查处的依据的什么?
答
1、房管部门工商部门
2、机构合并后还是你们先认定违法事实,交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原先是应该属于国土部门的事。
3、如果涉及内部大面积的改造装修,造成消防隐患,只是这个角度说就属于住建部门
4、从改变功能来说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装修手续来说是住建局
5、有的地方做到闭合管理,住建局在办理装修施工手续时会征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意见,这样就不错。
6、首先是消防隐患问题,是大事,其次是改变用途,违反了国土部门对工业用地指标的相关规定呀
7、装修为嘛要征求规划意见,这么明显的拉个背锅侠。建议复习规划管理职责权限内容以避免行政越权。
8、先不说这个归哪个部门管,这是地方政府的事权,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典型的规划违法行为。
9、你这个属疑似违反规划审批行为,书面函告城管部门查处。谁处罚谁认定。规划审批图纸拿出来一对照就能判断是否符合,规划意见已经以法定审批形式固定,不用征求意见。
10、各个地方管理机制不一样,依据各地具体规定来执行,这边违法事实由审批部门认定,执法部门负责查处
11、一般都是其他单位发函过来,或者政府发函要求规划出具意见。
12、整体框架没变,压根不影响规划实施,内部装修也不是规划批,消防城管要求整改一下,末端管理层面就能解决的问题,没有必要扯到规划来处理。
13、一定要搞好一个时间节点 规划核实验收的时候 是与方案一致的 后期业主自己乱来的 锅是业主的
14、有些规划的要求其它部门不一定熟悉,还是要事实求是,房屋在建设期间施工图有变更是正常的事情,关键是哪些变更是规划需要把控的别的部门不是很清楚。征询一下规划部门意见不是坏事,是在实施前把一下关,总比都弄到既成事实的好。
15、和稀泥的结果就是职责不清,行政越权,矛盾集中,自食苦果。
16、三合一场所,堆了货物,摆了个柜台,加了张床,就是改变规划功能了,是否改变建筑功能是一个很大课题。
17、查处肯定是综合执法来查处
18、用途就是我们规划管理的职责, 不用推,也没法推,推来推去只会害了自己。当然我刚才说的前提是至于哪个部门去执法,那是另一回事,属于地方政府事权,职责有的是在执法局、有的在规划局、也有的在住建局,这是另一回事。
19、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由住建、城管联合查处。如果举报人是向规划部门举报,规划部门可以在现场踏勘认定存在疑似违法行为之后,回复举报人规划审批用途并建议其向住建及城管反应,同时本部门函告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该项目存在疑似违法情形。
20、不管职责政府交给了谁,事具体由谁来干,但我们作为原规划局的干部,得清楚规划是干什么的,自己工作的现实意义在哪里。
21、用途认定在依据在哪里,标准是什么?按图施工容易判断,改变建筑功能,改变建筑用途呢?
22、规划是干什么的?老百姓不知道、领导不知道、连我们自己再不知道,不被干掉也就怪了。通过对用途的管控来实现对城市的规划,这是最基本的吧。
现在就是谁审批谁负责,你规划审定的,那么你规划需要来认定是否违反了你原来规划的用途。当然这些可以通过审批的资料可以确定,不是说一定要规划部门才能看出来。但是实际情况就是其他单位不会为你来认定,就是认为是你规划的事。
23、职责不清,标准不清是规划管理的问题所在。城市规划甚至都被诟病为伪科学了。
24、我一直认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只管控现申报的建设工程的过程和最终建设情况。至于已经竣工规划核实合格后得改造行为,规划可以不用去认定功能是否发生变化,只管控是否改变结构就行,其他都是执法局的事了。
25、站位不一样,大环境不同,处理的方式,也不是说对错。如果去问自然部、省厅,他们的说法从上面可以找出来!
26、通过施工图和原审批材料都能看出来。每次都告诉他们,请向执法局反映,我们竣工核实合格了的就不管控了。除非建设单位重新申报改造
27、政府和其他单位发函,你回函只回规划审批内容,不越权,要相信政府和其他部门的同志们不比你能力低,他们也是有担当、有责任、不忘初心、为人民服务的。
5、有块地,出让时候是工业用地,后来做控规用地性质是住宅用地,现在厂房申请扩建,不能批的依据是什么?
答
1、规划法地四十条: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收储,重新出让
3、规划工程许可依据出让合同审批,同时也查一下为什么控规是住宅用地。是设计单位与规划部门对接的时候忽略了,还是存在违反程序变更原规划的情况。
4、退二进三,工业搬迁可能性大点
5、规划重新布局了,暂不支持该地块改扩建,保留使用,待收储。
6、总控规编制依据、说明书、批复。
7、好好给人家解释,因为规划部门不能违反总控规为他提供审批服务,他可能白白浪费资金投入,建议他按现状使用建筑。
6、对政府划拨的于村民安置地,有没有规定?现在都是在搞开发,村民不出钱,然后招开发商进来,盖的一部分给村民分,剩下的属于开发商自己去出售。
答
1、根据住建部门要求,划拨住宅用地上建盖的住宅不能用于出售,建议规划部门在方案审批阶段同时征求住建部门意见。
2、至于项目的开发建设方式由辖区政府确定,交由开发商建设也不是不可以。
3、前面有立项环节,要审核土地权属,土地取得方式,开发模式的,规划主要是对建设单位和土地权属单位是不是一致,看看规划条件和控规。
7、以前有些项目比如学校里的违建,在城管发现以后就给复个函说对临时使用无意见,现在遇到较真的群众,问我们这样的做法符不符合法律法规,我们该怎么回答
答
1、不符合,按照城乡规划法和省条例解释,其他也没有办法的。
2、围绕消除规划实施影响来。
3、让学校拿个方案来完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