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式公寓”叫停-转自遥远

admin6年前法律法规规范2320

【遥远按】根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50条规定,凡房屋产权证上的用途明确为“住宅”的,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擅自将其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这是对“酒店式公寓”的叫停,也是对《物权法》进一步的明确。双方当事人均应当知晓《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而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相关申报审批手续义务,应当由出租方承担,故双方当事人对租赁合同的解除均存在过错。

“酒店式公寓”叫停 “变身”引发索赔官司

业主:开发商单方终止合同

酒店式公寓,返租10年,每年8%的回报率,还可以每年享受免费入住酒店15天。这是市区某开发商打出的促销广告。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酒店式公寓的升值和回报空间比较稳定,且可观。孙金龙夫妇就是看了这个宣传后怦然心动的。

  2009年10月,孙金龙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花了17万多元买了其开发的某小区的一套 39.09平方米的房子。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孙金龙还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0年,在合同约定的同等条件下对方可单方行使2次租权。

  孙金龙说,合同还约定,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单方中止合同,否则按10年总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并承担因中止合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010年11月下旬,自己突然接到开发商通知,对方中止合同。

  在和开发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孙金龙将开发商告上法院,索赔合同约定的10年总租金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42264元;支付从 2010年7月1日起至 2011年1月31日止合同履行期间的租金8218元。

  在诉讼之前,2011年5月底,市仲裁委作出裁决书,裁定开发商向孙金龙退还装修费用一万五千多元。

开发商:新规出台无奈之举

  和孙金龙一样,冲着“酒店式公寓”而来的,还有几十名业主。他们的遭遇也相同,都接到一纸中止合同通知。他们的选择,也和孙金龙一样,通过诉讼维权。

  而运作酒店式公寓的某开发商也是一肚子委屈。他们表示,确实和业主们签订了租赁合同,但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据刚出台的新规,酒店经营的审批手续已不可能办理,租赁合同的目的已不能实现,且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原因是不可抗力造成的。

  对于孙金龙的索赔,开发商表示,仅同意支付合同解除前的租金,在此之后因原告自身扩大的损失,开发商不再承担违约责任。他们表示,由于自己与业主解除合同符合免责的不可抗力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与业主解除合同,依法应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适当减少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多次调解,因原、被告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调解意见。

背景:紧急叫停的“酒店式公寓”

  “酒店式公寓”一度在各地颇为风行,但该项目的发展也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和质疑。问题的关键在于,其房屋产权性质为住宅,而开设酒店则属于经营性行为。

  2010年3月,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条例》,该条例于 2010年7月1日施行,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确需改变的,应当满足建筑安全、居住环境、景观、交通、邻里等方面的要求,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报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批准,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违反前款规定,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不得核发相关证件。

  而“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为不确定主体,在实际操作层面很难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2010年11月,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证明:“ 2010年7月1日起,依据《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凡房屋产权证上的用途明确为‘住宅’的,工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拿不到审批手续,等于堵死了某些开发商返租公寓开设酒店的路。

判决:开发商承担相应赔偿

  法院认为,《条例》第50条内容是基于《物权法》相关规定,是对《物权法》进一步的明确。《物权法》在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时早已实施,双方当事人均应当知晓相关规定,而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相关申报审批手续义务,应当由作为出租方业主的孙金龙承担,故双方当事人对租赁合同的解除均存在过错。

  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租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均存在过错,开发商作为酒店经营者,对相关法律规定知晓理解的程度和义务要远高于业主孙金龙,因此开发商的过错程度相对较大。但孙金龙未在开发商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后及时收回房屋,其自身对解除租赁合同后扩大的损失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此,法院判令开发商赔偿孙金龙房屋租金5352.65元,赔偿孙金龙因解除租赁合同的损失5997.93元。

  目前,此案已告结束。几十位和孙金龙一样选择诉讼的业主,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但他们最初购买这种小户型房时,就是冲着“酒店式公寓”及其返租前景去的,当梦想成空,他们只能自己消化了。

标签: 酒店式公寓

相关文章

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通知2008

苏国土资发〔2008〕293号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    为进一步规范征地报批前的工作程序,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依法...

居住小区中公建配套用房移交事宜如何规定

 咨询:我是基层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想咨询房地产用地招拍挂出让时未明确要求无偿移交住宅小区公建配套用房,竞得人是否需要向政府无偿移交相关公建配套用房(除物业管理用房归全体业主外)。回复:你...

一文读懂!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收藏版)

 一、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核查实施征收的情形是否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部属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项目评审、论证、鉴定和验收等活动的通知》全文

2015年为规范部机关及部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项目评审、论证、鉴定和验收等活动的管理,国土资源部党组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部属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项目评审、论证、鉴定和验收等活动的通知》,要求部机关...

苏州工业园区工业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2018)

工业项目的规划管理内容相对简单也并不多,所以很多地方都没有专门出台相关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今天收集到了苏州工业园区的,大家可以参考学习!当然部分内容已经落伍,并与当前其他文件想冲突,需要取舍一下。苏州...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23年

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市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八届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