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理解与适用-转自遥远
【遥远按】 今天收到了2009年第2期《规划师》杂志,看到了本人《论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理解与适用》一文,特将文章摘要、关键词及结构帖于此。感谢《规划师》杂志社刘芳主任及侯其强编辑的帮助!
论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理解与适用
【摘 要】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与城乡规划相关,是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在物权法背景下,作为城乡规划管理基础的城乡规划制定必须着力规范编制调整行为,切实履行职责,为依法行政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作为城乡规划管理核心的建设规划许可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协调各方关系,为相邻建筑确定最终的实施蓝图;作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的违法建筑查处必须准确把握相关裁量尺度,通过国家强制,对侵权行为给予应有的法律制裁。
【关键词】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城乡规划管理 物权意识 工程建设标准
一、在城乡规划管理中正确理解物权法第八十九条,首先必须走出认识上的误区
(一)物权法不单纯是保护财产权利的民事法律
(二)物权法若干内容与城乡规划相关,是城乡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物权法的实施对城乡规划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在城乡规划制定中正确适用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必须着力规范编制调整行为
(一)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强调,与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关于规划编制的要求不谋而合
(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为落实物权法第八十九条提供了机制
(三)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恪守保护相邻权职责
三、在建设规划许可中正确适用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
(一)工程建设标准是建设规划许可的重要依据
1、行政许可法对许可标准的规定较为含糊
2、城乡规划法同样忽视了建设规划许可的技术依据
3、物权法第八十九条明确了工程建设标准的地位和作用
4、工程建设标准为解决物权纠纷提供了技术依据
(二)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尚未完全规范,亟需完善
(三)在建设规划许可中正确适用工程建设标准必须正确认识并妥善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通风、采光和日照的关系
2、日照标准与日照间距的关系
3、侵权与容忍的关系
4、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四、在查处违法建筑中正确适用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必须准确把握相关裁量尺度
(一)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决定违法建筑的处理结果
(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是衡量违法建筑可否采取改正措施的重要尺度
(三)一些地方关于违法建筑的处理规定缺乏物权意识,相应执法措施违反物权法规定,亟需纠正
1、对违法建设的处罚没有消除对相邻权的影响
2、对违法建筑的查处没有体现对环境权的保护
五、城乡规划管理实践暴露出物权法第八十九条之不足
(一)范围——建造建筑物?
(二)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
(三)妨碍——通风、采光和日照?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