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用地中商业比例怎么控制,商业建筑可否出售办产权?
回答1:核实就是规划所有的结束,没有变更之说。如果再来,是新的项目了。
2、第一、已完成竣工核实验收,并有小区物业管理的小区,因为竣工核实后,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成了基本职能,小区请了物业(按照法律、物业是房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那么里面的违法行为本应该有他们处理和监管。这个说法是否可行?第二、改变已经审定的图纸进行作业,虽然违背城乡规划法等法律,但已规划竣工核实了,我们怎么处理?
第三、将小区配套商业改成幼儿园,某各层面上是一个民生工程,但是否存在侵害小区业主的权利?其位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影响交通组织?停车问题如何处理?人员进出如何管控?
回答1:擅自改变用途,房管部门有相关处理规定的。从规划层面讲,按图施工完毕验收完毕,不知道还能做什么,提供原来审批的图纸。
回答2:从规划用地来说,居住用地含一定比例的服务设施用地。小区配套幼儿园本身没有问题。业主反应的情况是在规划核实之后,应按新项目、新事项受理,与原项目不牵扯。从程序上说,已经完成规划核实,该项目的规划管理过程已结束。如果租赁方的事,内部装饰装修规划不用管,但涉及改、扩建以及外立面变化,那要重新按新项目、新事项受理。不来申请,按违建处理。
3、居住用地中商业比例怎么控制,商业建筑可否出售办产权?
回答1:有的地区居住用地用非住宅用地比例不超过10%。
按控规,如果没有规定,那就编研,也可以出地方规定。
4、小区配套商业在后面办不动产时,怎么办理?需要侵害土地?
回答1:直接办理,居住用地,建筑功能为配套商业。
5、配套商业办证能卖吗?
回答1:当然可以。
6、用地边界和道路红线重合时,建筑退让是按退让道路要求还是按退让用地边界要求来,或者必须同时满足要求?
回答1:道路
回答2:同时满足要求,按多的退。
7、如果已建成建筑退让不满足,对周边建筑无其他影响可否处罚补办?
回答1:补办的必须要慎重,必须要满足规划条件和技术规范,不然后患无穷。
8、一个项目分两次拿地,条件里的建筑密度一个提上限一个提下限。这个如何平衡?如何控制方案?(工业用地)
回答1:按照控规要求。
回答2:工业用地是设下限的吧
回答3:按控规和地方规定,政府和用地单位签订补充合同,最好是进行合宗。江苏一般都是这样做。
9、住宅小区在规划验收时发现有一栋楼没按审批的总平面图位置建设,偏移了约3米,对周围建筑没造成影响,该怎么处理?
回答1:公示存档
回答2:日照分析没问题的话,重新公示征求业主意见,需要所有已购房业主签字同意。
回答3:要处罚的,未按图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