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可以建人才公寓么?
答:只能等征收…那个是农民建房,占地不超过100还是120平方米
城区城中村宅基地与城乡用地分类中不同,一是城市用地,一是农村集体用地,这两大类对不上,另城区为国有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城中村为宅基地
城中村的这个问题 划定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不准修 可维修加固 这个也看地方规定 要加固不用办证,不改结构。
普遍做法都是限制了。
2.问:工业用地修人才公寓?现在发达点的地方也就放宽到M0,建一些办公写字楼类的做研发吧?
答:M0是百分之八十研发,百分之二十商业、宿舍、办公之类的配套
严格按照原国土部的7%的规定去做,建筑面积的占地,地方可以另行规定,不能有公寓,只能是单身职工宿舍。
3、问:集体工业建设用地能建加油站吗
答:不能,加油站业主没有使用集体土地的权力。
4、纯住宅项目用地,在审定规划图和核发工程证时允许配套商业面积(一般小于10%),此部分商业,理论上属于居住用地。但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时候,存在商业产权登记的问题。问题:
问:1、住宅配套的商业面积,是按40年产权还是70年产权?
问:2、开发商以商业价格出售住宅产权,是否违规?
问:3、商业面积是否影响地价的重新评估?
答:若土地出让时 按居住兼容商业性质出让,该部分商业就是40年产权商业(推荐这种做法)
再问:那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提出兼容商业性质,审定规划图和核发工程证时就不应出现商业面积对吧?
答:住宅用地可以兼容一定比例 商业我们这边是3~5% 产权也是商业产权,年限40年
但是这个兼容,应该是在规划条件阶段明确,在工程许可环节好像晚了 你们允许兼容的形式,就明确了后续产权的存在方式,不动产直接按商业登记吧,不管用地性质和核定出让金 规划技术上允许兼容,但没有载入规划条件或土地合同,土地部门可以不认的对吧? 没有载入规划条件的,就不能批商业
后面以土地为主导,房地产经济,规划作为工具的惯性下,规划的居住用地概念没有得到应有的细化
我们规划里面比较强调居住用地,包括我们的用地性质划分都是这样。
这个居住用地里面包括了住宅用地,绿地,道路用地,还有可能配套的幼儿园用地,物业用房用地等等,都属于可以独立区分的空间产权。
但是,土地部门强调使用,分出了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我们很多地方后面规划条件用地行政就表述变化了,商住用地就是个规划含义上没有的类别。
感觉不含商业的居住用地里的商业是配套,自动兼容和幼儿园物业用房文化活动托老所一样的,不能销售
按现在的物权法,只有写进合同或者明确已经将商业这部分的成本加入业主购房成本内的,才是业主共有。不然都是开发商的
5.问:公共厕所如何办理工程规划证?
如果有土地权属证明的,正常报建。如果没有的,一般地方做法就是作为绿地内的配套,基本都是违法建设的,但是基于都是政府行为,而且出于公益,所以处理好相邻关系,也就没有啥问题。
6.问:一个工业企业的项目分多次取得用地手续,现申请土地合并,有没有操作过的?
答:指标性质一样,合在一起好做方案。先土地并宗再说方案 不并宗要涉及到退让用地范围
再问:项目已经建好七八年了,批的时候是按并宗批的。就是一个完整的地块,分多次出让,方案是按一个完整地块做的。
答:分割好抵押贷款,并宗的目的不知道是什么。如果规划条件一样,规划图是一张总图,最好是不动产登记那边直接并宗吧
推荐签署意见,不改变原有规划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合宗。
7.问:阳台能突出建筑控制线吗
答:不能 规划上一般是不能的。GB_50352-2019_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阳台常常是主体建筑的一部分。考验的点建筑控制线的强制性
8.问:煤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的话,国土部门需要出让,这个是否需要出具规划条件,出具的话,依据是什么呢?
问:任何一块建设用地都必须要有技术指标进行控制,这就是规划条件。供地方式是划拔还是出让,国土部门应该是根据划拔用地目录进行确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