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决在规划许可过程中
回答1、医疗卫生许可证上好像有。
回答2、肯定是民政局,我们办过类似的。盈利不盈利是很难真正判断的,医院不盈利才见了鬼。。。
2、政府主导的一号工程回迁房,申请工程证,发现已动工建。是该闭着眼睛不知道在建发证。还是戳破,向上级请示,责成让执法局出具不予处罚决定,再发证?
回答1、谁审批谁负责,应该是领导负责,你们领导肯定知道。
回答2、可以边走处罚程序,边办理规划许可,这是咱们的规划自由裁量权。
追问:就是按《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做出不予处罚决定啊。罚,不可能的,政府等于承认违建。
回答3、事实上他确实是违建,按规定改正违法行为可以不收罚款,但是处罚程序必须走,这是对我们自己的保护。
3、法院裁决:解除某地块土地所有权,并裁决土地所有权及地面已建成的部分附属物由拍卖取得土地的新单位所有,可持裁定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现新单位已取得土地和已建成的不动产权证,拟按原规划图继续建设剩余建筑的,现申请进行工程更名。
问1、法院的裁定,是否有权代替变更程序,作为办理产权过户的依据。已建成部分建筑,已办理不动产的,是不是可以不办理变更此部分工程许可?
未建设部分的,审批规划图及蓝图的落款单位均为原单位,审批规划图是否需要办理更名?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要收图审后的蓝图,那么单位发生变化,提供的重新图审也是更名?
答:不动产可以拍卖过户,.但是证件不行,许可证许可的内容要变更。
只是建设主体变换,不需要再变更,只要不动产权证到时用新名字登记,其他可以不变。
追问:未建设的只能以新单位名义进行建设,以原单位也执行不下去,属于变更可能也说不通,原证超期两年未施工是不是可以算失效了
答:不动产就认司法,拿法院的判决书去申请变更建设单位
规划建设都是中间过程,关键就是不动产证登记,这是最终归属。
补充:
1问:法院裁定最大,可以作为产权变更依据。已经建成的建筑办理过不动产,之前已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无需变更。
2问:未建部分,需要用现单位名义重新办理手续。已办理证件,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