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和别墅住房标准有关说明的函》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和别墅住房标准有关说明的函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你厅《关于请提供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和别墅住房标准的函》(国土资厅【2006】328号)收悉。经研究,对有关情况说明和建议如下,供参考。
一、关于现行规划与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面积与占用土地总面积比例关系;
套型是指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对别墅没有专门的界定。
二、现行统计制度中的住房类别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指标分类,商品住房划分为普通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别墅、高档公寓。
普通住房是指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等方面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商品住房。
这类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三是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根据国办发【2005】26号文件精神,在上述三个条件基础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这类住房基本特点是房屋建筑造价和销售价格低于一般商品住宅,适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使用。
别墅、高档公寓是指建筑造价和销售价格明显高于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商品住房。
别墅一般为独立成栋的商品住宅,建筑密度一般较低,容积率则在1.0以下。
高档公寓一般为地处城市较好地段的高层、多层或底层联排式商品住房。
这类住房的销售价格均要高于当地同等地段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的一倍以上。
三、有关建议
整理昨天群里聊天记录发现的好东西,才发现2006年住建部对别墅发过这个文件,住建部回复国土部的函,以前博客也提到过这个文件名,但是没有搜到全文,以后希望大家有好的材料能共享出来,更希望大家善于利用规划博客的站内搜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