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木结构的建筑能出正规施工图? 能通过施工图审查么?
答:过几天到住建部网站下载ppt。
2、有没有同行批过 全木结构的建筑的工程证? 有没有正规施工图? 能不能通过施工图审查?
答:四川有过这样的,要发工程证,有正规设计单位设计,要图审,和一般建筑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可能部分地方市级没有办法审,技术上够不到。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别墅项目建设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这个文件谁有
答:这个文件不公开
具体内容和上次福建那个文件基本一致,大概的意思是停批,4月初的时候全国自然局都是摸底调查历年以来的别墅类项目,大家谨慎点批。
4、合并后一书三证都走了?
答,都去自然资源局了,也有部分地方是去行政审批局做形式审查的,技术审查扎口都在自然局。
5、专项规划纳入总规是什么意思?怎么纳入?根据专项修改总规么?
答:在总规文本里就有几个重要的专项规划,毕竟这些规划对总规有很大的影响。
6、小区内部建垃圾中转站与住宅建筑间距有什么要求?垃圾中转站的门朝向有什么要求,可以对着基地外的道路吗?
答:小区内部建垃圾中转站不合适吧
那个是垃圾收集点吧,我觉得转运站应该在专项规划中确定选址
7、小区里的水泵房和换热站与住宅之间的距离,有明确的间距要求吗
答:
8、有个商住项目开发过程中破产,原容积率2.5,商住比1:2,建设一半以上。法院把其中未开发建设的两块地分别拍卖给另外两个公司,现这另外两家公司都来找政府和规划,要求增加各自地块内容积率。政府从解决遗留问题想法,可能想同意,有可能操作吗?
补充:拍卖的内容里标住地块容积率竟然是整个地块的,实际是拍卖地块可建的内容远远小于总容积率,大头都给已建成的建完了,原有的部分已经核实并交给小业主了
答、要按照程序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
容积率管理办法中找不到适合的容积率调整依据呐
法院拍卖的时候应当征求部门意见,这种情况会引发很多法律问题。
应该要求两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原审批方案继续开发
核实了交付了,人家的权益就没有了吗?这种情况业主更应该主动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一定要征求业主的意见 走容积率调整程序
规划条件已经土地出让合同不是擦屁股的纸,想丢就丢。
土地再处置,不应影响土地出让合同所载规划条件的合法效力。 土地权属的转移也非规划调整的充要条件。
事实上,国土的土地转让合同里面肯定写有转让后受让方要按原规划内容继续实施的要求
9、 以前国资平台的房屋建成并验收 是按照商办批的 现在人家想变更建筑功能为行政办公 这怎么走流程?需要重新立项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吗。
补充:控规是行政办公
答:不改建的情况下,可以出个规划意见给不动产。由他们评估
停车配套还算一遍么
商业到行政办公还好,可以考虑规划和土地上协商,要不要收回,如果明确不收回,就重新核定规划条件,然后按土地流程改土地合同,然后按流程走下去。
10、有一个铁塔公司基站项目,拟放在道路红线内绿化带内,申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他们提供什么材料?
答:也要土地权属证明文件的。
用地权属不是它的,应该不可以办工程证吧
11、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有标准吗?
答:有
12、是不是村办企业就能无限制的占用村里的可经营性集体土地
答:当然不可以。
13、住规分家后,市政项目的方案,属于谁来审的?
答:必须是规划主管部门。所有建设工程的方案都是规划的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
14、这个产业园是以什么方式报批的呀,有什么正常规定吗?
答:一样的。
15、教育项目未批先建走处罚吗?
答:不能区别对待。
而且公建的话 如果罚款啥的 就是一个口袋的事情
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的,处罚力度不是规划思考的问题,一般都只会给个警告的
16、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九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按照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的程序,依据乡、村庄规划或者专项规划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该条中的国有土地是如何出让的?因为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出让是必须以控规为依据出具规划条件。但是乡、村庄规划范围又没有控规的,规划条件如何定?
答:
城乡规划法:第41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17、问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规划部门需要什么土地手续?
答:土地部门的证明吧
这都机构改革多久了。。还在规划国土的。。都是自然资源人
有个过程嘛,
改革了,事权还是有所区分的
我们16年办过一个乡村证,多少年就办过一个,还是市里开会协调办理的,一般都没有乡村规划
17、在河流上建廊桥搞商业门面出让,怎么出规划条件?
答:其实这个同道路上空的建筑审批,可以将这个空间进行出让,正6米--正12这样。
18、占用的是道路用地,如果写个道路用地需要那个部门出具同意建设的意见?城市内部的道路。
答:严格来讲道路用地是建设局吧,出具意见可以建设,办证不好办吧
如果有国土局或者土地权属单位出具同意意见,办证还是可以的。
19、铁塔基站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吧?道路用地内有主管部门意见应该能办吧?
答:市政道路是住建,国省道是公路,县乡道是交通
20、住建部《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2012年的,是否还有效啊?有没有清理掉
答:目前还用着
21、加油站罩棚,建筑占地面积如果计算?
按罩棚投影面积还是按立柱外围,还是其他?
答:柱子外围,这个问题都问过几十次了,站内搜索详细的。搜 加油站 罩棚
22、规划执法有无可能再次 划转到自然资源部门 ?
我们市城管在做这个事,我们坚决不要
自然资源自己的执法都不想要呢
号召同志们 抵制规划执法 划转到自然资源部门
执法工作现在真的不好做啊
市县两级太难了
才几个人,对付那些灰色势力的不够,总是要叫上综合执法和警察壮胆
日照最近的新闻说是是不是规划执法权转到了自然资源局了?
之前日照市的规划管理职能划到城管局,原规划局局长担任城管局局长。现又调整回来了吧。
规划执法职能那就可能没有划转
23、住宅地下一层可否设置很多个储藏间?2万平地下设置11个储藏间,储藏间大概500平方,是否可以?是否计容?
答:可以
不计容。但显然是偷面积的,建议慎重。
埋下了 改变成商业用途的风险
我给你讲个奇葩的故事,10年前也大概是这样的布局。开发商写承诺书说遮阴的楼层全部做公司的宿舍,然后方案就通过了。没有几个开发商是有良心的,最后都卖出去了
满足技术规范的情况下,不满足日照,告知购房户,合同注明,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应该是只要有不满足日照的,方案就不能通过,建议将不符合日照修改建筑功能,做物业或者其他配套,总之不能是居住建筑。
实际上各地都面临居住小区自身内部遮挡的问题。《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划》要求住宅必须满足日照要求。问题是不满足日照的房屋虽然不能叫“住宅”,但各地普遍采用了“公寓”的叫法。不同的是公寓占建筑单体或者住宅总数量的比例。这个就看地方立法了,因地而异。
成都不满足日照的住宅叫公寓。超过20%。江苏严禁方案和施工图中出现公寓,住宅就是住宅,商业就是商业,住宅必须满足日照标准。
24、 使用农村租赁集体土地的工业项目可以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吗
答:如果不是村集体企业就不可以。
25、一些不在规划区的工业项目要补办手续,要求征地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主要是航拍到的一些没有手续的工业企业,这种情况怎么合理化,目前乡村规划没有全覆盖。是做选址研究报告论证呢,还是根据现状出具给予完善,有一些甚至在非常边缘的地方,这种情况非常非常多。请问各位这种情况有没遇到,觉得怎样处理合理?
答:做村庄规划啊
一个是工业用地太多,还有就是有些在村庄的边缘地带,很多在山里找一块地就建了
管他多少,如果要合法,编个村庄规划,把工业用地都标上去
编了村庄规划再来进行处罚
哈哈,那就算编了乡村规划,地块用地指标根据什么来出?
也没有控规
编了村庄规划也没法出规划条件。村庄规划区里不可能出现国有土地
村庄规划里确实会存在国有土地,这些是存量的建设用地。在两规之前的
对于国有土地的开发要有规划条件的,编制控规图则覆盖下
那最好的依据就是编制村庄规划么
村庄规划也不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难题
关键是没有规划更是没有依据
这种共性问题不是一家两家
等待下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上完善此类问题
我的想法:编制村庄规划解决不了本质问题,因为上位规划—市总规,镇总规没有布局支撑。两个建议一是就近搬入工业园区,恢复原貌。二是申请镇总规修编,完善后可编制村庄规划!
26、住宅飘窗还计算建筑密度吗
答:不计。阳台的很多情况也不算,各地不同,建议出台地方规定。
28、国家日照要求是每套户型都要满足冬至日或大寒日相关日照要求么,还是只是一层阳台以上?还是每套住宅之前有一个居住空间满足相关日照标准就行
答:一个居住空间
你实际上说了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日照标准问题,一般来说,三居室有一个满足日照就可以。四居室以上的,两个以上满足日照。《住宅设计规范》里有相关要求。第二个问题是不满足日照的公寓数量如何把控的问题。这个没有全国性的规定,只能靠地方立法自行把握尺度。
起居室两个以上也是地方规定吧
国家规范,《住宅设计规范》的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