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相关建议
1、目前尚有很多地方规划审批权限是在行政审批局(部分地区是仅负责收件及发证,但也有部分地区是进行实质审查),而选址意见书及规划条件(含用地红线)的核心就是项目合规性审查,建议统一由地方自然资源部门扎口负责。也只有这样才可能实现选址与预审意见的合并办理。
2、当前各地市级一下,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县城及乡镇有很大一部分是有法定总体规划,但不能严格执行,绝大部分是没有编制控规或者是编而不批,所以很难依法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议各地加快空间规划编制,而在过渡期内,应明确选址意见书的办理标准和流程。
希望今后能将各地规划编制成果得到省厅备案和监督。
3、建议加快大地2000坐标系推广使用,加快各地原有规划编制成果中图件坐标转换工作,从上到下加大监督力度,提前开展二规合一的准备工作。
4、机构合并后,应理顺土规修改、土地征用、土地收储、宗地合并、宗地分割等相关工作流程。
3、自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规划条件的逐渐规范和法律地位强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实际意义已经不复存在,建议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修法前的过渡期直接合并到建设用地批准书一同发放。
5、建议统一各级各类土地分类标准
6、建议统一建筑面积和房产面积计算方法。
7、从新的高度理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核心内容和办理标准,界定各个部门的职责边界,明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在不同阶段的作用,明确自然资源部门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中审查的要素和标准。
8、尝试行政管理与技术审查相分离,鼓励采取服务外包方式提速增效。
9、明确批后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将规划验线和批后的正负零、主体、封顶复验相结合,将行政确认转化为政府的主动批后监管,让企业少跑一次。充分发挥乡镇国土所的基层力量,将规划批后管理与日常巡查做好结合。
10、明确规划核实的要求和标准,结合土地检核一并核实。规范核实中介提供成果要求,加强对测绘单位监督管理。
11、加快建设各地一张蓝图体系和多规合一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省级监控规划编制、土地挂牌(规划条件)、规划许可的情况。
12、加大省级以下业务培训及日常问答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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