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审批制及告知承诺制项目分类清单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公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实行审批制及告知承诺制项目分类清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根据《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厦门市城乡规划实施规定》工作要求,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实行审批制及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分类进行梳理,明确分类清单,具体如下:
一、审批制
建筑工程涉及国防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要求的,位于城市重点地段的标志性、纪念性建筑工程,处于城市制高点的建筑工程,对景观有重大影响的超高层建筑工程或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以及可分割销售的经营性房地产建筑工程,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审查实行审批制。实行审批制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或者选址意见书中明确。
二、告知承诺制
除审批制以外的其它建筑工程,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
特此通知。
厦门市规划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