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对规划限高提出变更申请,怎么处理20160921
1.规划的实施其实就是各方利益调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规划起到协调的功效,为了能达到一个利益平衡的状态,应该有正确的价值取向,技术规范可退而其次,树立公平公正是规划人要做的事。这个话题可以讨论,让大家不在规划工作中感到迷茫。
2.如果已经销售,最好还是走个程序,否则有人会说当初买的时候这里没有箱变,怎么现在有了。不过一定要听证么,公示或者座谈会什么的,要依据当地的规划条例。
3.这种小变化的都是在售楼处和现场公示一下,没组织听证,如果没卖出去应该不会有人报名参加听证呀。公示也可以,有些地方的城乡规划条例提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变更规划许可前应当采取公示、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规划局不管箱变,如果不出现在总平面图倒没有什么,如果有的,建议还是走程序。
二、规划的本质是啥?规划的作用又是啥?为啥要规划管理?
1.现在的规划局越来越象多管局了。或许是以前太懒,以前管得方向不对,要管规范的,结果管人家方案画得好不好看,而且是以个人的眼光来看待的方案;要管程序化管理的,结果不去熟悉规划在国家机器中的作用,以及与各个部门是如何协调运作的。
2.规划是龙头,怎么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而不是削弱规划管控,因市场也存在短板,需要政府引导调控。
三、船用LNG加气站应该归类在哪个用地性质内,属于港口用地的附属设施,还是就是加油加气站用地?
补充:应该将其归于港口用地(H23),因其是港口用地的附属设施。
四、地方政府的污水处理厂要出用地红线及规划条件,用地上大部分是构筑物,规划条件怎么提?也要提容积率吗?该土地要划拨,国土把定界图发给规划,要求出规划条件。
1.控规出的时候,有污水处理厂的容积率等限制么?控规编制时要考虑日处理能力
2.划拨地按理说也不用依据容积率等指标来定地价。划拨用地都是固定价格的,个人认为划拨用地出规划条件没必要。
3.依据用地规划许可上的要求做设计。还有一个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上很明确的提出要求。
补充:划拨用地一般出具选址意见书,在选址意见书中明确规划设计要求。
五、建设单位对规划限高提出变更申请,怎么处理,具体做法是什么?
补充:涉及控规强条,应先做变更必要性论证分析,可行的先按程序变更控规,再予以审批。
六、批管线是不是也需要土地上出手续?
补充:一般沿路管线的审批与道路同步进行审批。
七、在县里的一个档案馆工程还需要做选址研究报告么?
- 这边投资5000万以上的才做
- 对控规进行动态维护,走控规修改程序。可以对地块进行选址,确定好选址后跟政府打报告针对这块的控规进行动态维护就可以了啊。
八、哪个地方办过临建证 ,都需要啥材料,证是怎么样的?
补充:按照当地的城乡规划条例执行。
九、水利局管理的河道蓝线怎么界定那些是水利部门管理,那些是市政部门管理?
1.可以咨询当地水务部门。
规划蓝线以内的都是水务部门管,以外的要询问一下。
十、请问最近有没有出什么联排别墅的文件啊?
1.早就停了吧
2.据说最近有新的政策。
3.连排低层住宅楼
站内搜索 联排别墅 或者别墅
十一、签规划合同,规划成果要提供几套?
回:主要考虑后期使用需要,有的提供20套。(福建)
回2:20套有点多,6或者8套。(河北)
回3:4套。(海南)
十二、规委会纪要有期限吗?
回:没有期限,因为纪要只是会议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应。
追问:那人家拿着几年前的纪要来报项目,认不认?有可能现行标准都变了。
回:符合先行要求和规划意图就认,不符合就不认。
十三、建成区到底包括哪些部分?就是城区吗?
回:建成区就是已经建成的区域。
追问:可以理解为城区吗?包括乡镇吗?
回:城区包括建成区和未开发利用的地方。
回2:不能简单理解为“城区”或者“是否包括乡镇”,因为建成区的核心意义在于“行政区范围内已经被征用的土地和实际已经进行建设了的土地”。因此,只要满足这两点,就能被称为“建成区”。并且“城区”实际上是一个口语化、不规范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