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在审批过程中,我们会发现一些假证,特别是房产部门会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的啊?
我是2003年参加工作的,自那时就一直办证什么的,但到底是从什么后开始按一书两证来管理,我还真不敢确定。
最近在看《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结合强大的搜索,我找到了1984年的《城市规划条例》发现其中没有提到一书二证的管理制度,倒是提到了大小城市分类办法以及临时土地使用证的说法,
而到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里面就出现了一书两证,到1990年4月1日开始实施,
国家建设部之后颁发了《关于抓紧划定城市规划和实行统一的“两证”的通知》,要求各地设市城市和建制镇都必须于1990年4月1日前实行统一“二证”。
现有的用地和建设审批证件,确实符合《城市规划法》规定的,只能作为“二证”的附件使用,和“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91年8月23日颁发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做了相关明确。
结论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之日即1991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
几个文件不发,在搜索里一找就是。
补充文章:http://www.xhut.cn/archives/7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