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和国土局关于红线的争执案例
规划局先发了一个选址意见,之间协调过其他部门,凭此意见及红线可以办理立项、环评、土地预审手续。
国土局收到材料后,办理了土地预审,未提出任何异议。
规划局后续办理了正式选址意见书。
国土局收到后也未提出异议。
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土局在办理土地划拨手续时,提出规划局所画红线范围内有100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业主单位去规划局调整规划红线。
规划局与测绘单位校核该地块及周边地块红线,均无缝对接,因此不同意调整规划红线。
这类情况出现的原因多半是因为规划局用的是1954北京坐标系统,国土局用的是80西安坐标系统,而且当地测绘主管部门未统一各家测绘单位(该地区有多家测绘公司)坐标系转换公式。
规划局多次主动与国土局协商解决上述问题,但国土局提出在宗地图最终报省前,均无法检核土地权属和是否符合土地规划。规划局认为国土局技术支持工作滞后,前面不严格,后面出了问题,不主动解决问题,把问题扔给用地单位,与规划局不沟通不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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