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附属于用地内)属构筑物吗?20160725
回复:有效。
按控规执行。
问题2:一商服住宅用地2013年办理出让,建设单位(一号)建了一期,后因其他原因,要把剩余未开发的土地从原土地证分割给另一开发商(二号),一号开发商建设的一期工程房管实测面积比办理工程证的要少800多平方,二号开发商就想把一号开发商少建的800平方挪到分割给他的二期里使用,可行吗,怎么操作?
回复:现不是一期、二期的问题,而是已分割成两块地的2个独立项目,不能整体平衡指标,必须都要满足控规需要。二号开发商还想800平方,不现实。
问题3:在原址上改造篮球场,规划部门该怎么办理?
回复:站内文章http://www.xhut.cn/archives/1924
问题4:城市建设区没有三类工业用地,商混站是三类,可以单选址吗?
实际操作中报政府独立选址。
严格来讲不可以。而二类工业用地可以建设商混站。
问题5:充电桩(附属于用地内)属构筑物吗?需要退用地红线吗?
回复:属于小区配套设施,应严格按照已审批的总平图执行。
作为设施,不需要办证。
问题6:工业用地容积率提高要不要收超容费?依据文件?
回复:根据国家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第四款第十六条规定:"对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条件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原则上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
问题7:环评是在用地证前还是用地证后?
回复:敏感类项目,在办理选址手续之前,需征得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1、控规图则每个地块有没有单独编号?
回:有。
2、学校操场可以计算为绿地吗?
回1:不可以。
回2:足球场地的草坪也不算。
3、竣工验收在前还是消防验收在前?
回:规划核实-消防验收-竣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