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新闻,深深感到我们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悲哀,也不由想起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个案例:有一家企业在临路的围墙上搭建了一个传达室,但离大门有一段距离,面积可能有60平方米,分隔成2间,里面一间可以摆放床铺,我的同事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这个问题,当时的基础刚刚上了,找到业主,告知最好不要这样建设,要么按规矩建设在大门边上,要么在邻近的厂房内隔个空间出来,按现在的位置,可能会影响临路景观。补充一下,这个事情发生很早,当时对传达室之类,因一般不办理房产证,且建筑面积较小,而且位置一般固定,一般用地规模小的企业建设位置不能很规范,所以在总平面图上不能表现出来。所以我的同事找到企业业主后,业主不同意,认为无关紧要吧。之后我的同事回去后向科长汇报,科长也认为问题不大,但后来到该建筑快封顶的时候,被路过的局长发现了,认为确实影响了临路景观,要求拆除,这样下来,企业业主当然不愿意了,来局里闹腾,说要有问题,你们早干嘛不说,现在房子都快竣工了,才来说要拆除,你们不是折腾我么,这么多投入都下去了,损失你们要赔。
西安的这个最牛民房,为什么能建到23层安然无恙呢,从新闻里看到有人来查过,就是后来不了了之了,当然不是不要审批,按情形应当是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而从建设用地是否仅是几家村民的宅基地拼合而成就没有其他村集体土地来讲,也要审核;从如此高层是否影响周边居民的日照也要审核;等等。
是不是在基础刚上来的时候就能发现这个违法建筑呢,是不是要查看下手续,西安这个城中村难道就没有违建的先例,没有重视过?没有专人来巡查么?我不知道西安这个地区的城市规划执法到底是哪个部门的事情,有可能城市规划局,有可能是建设局,有可能是城管局,而国土局在这个案例里也应当出场来查查吧,从全国上下比较来看城市规划局的人员是最少的,在执法方面更弱,国土力量最强,不能说是做到了人手一本执法证,也是一个局几十人要有吧,国土局也做到了各乡镇都有国土所,而城市规划局在乡镇是没有法定管理机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