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会办学使用划拨用地的?发改委只备案?怎么办?20160629
同样遇到私人医院要用划拨土地。
个人建议,首先在选址前书面发函给各个职能部门,提及能否给某单位发放选址意见书,说明征求是否涉及土地供应的不公平性竞争。
问题2:一宗老旧学校危房拆建,教育局没有办理土地证,经查阅土地资料,学校地块已征用,未办理土地证,经对照现状地形图和土地局征地资料,发现现状学校部分建筑压了征地范围线,学校年代比较久远,现在设计单位按照征地宗地图范围设计了总平面,部分建筑压征地线,这个总平能批么?
回复:1、应该先土地确权,不能批。
2、以学校征地范围重新办理用地及划拨手续,让学校先办土地证,然后让设计单位在土地证范围重新设计,批总平。
3、由市政府开了协调会,审批前由教育局和土地局出证明文件;或教育部门和国土部门沟通,提交解决方案,以市政府名义批准,补办土地手续。
土地权属问题非常重要。
问题3:城市综合体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现建设方申请埋设电力专线,要求规划部门发选址和工程证,但是它的立项文件是城市综合体的,没有单独的电力线路立项文件。综合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也没提到电力线路的问题。请问可以根据综合体的立项给这个电力线路发选址吗?
回复:1、市政管线只要是审批和核准类的要发选址。
2、正常的工作方式是:(1)依据区域控规组织编制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内容包括大型设施选点、选线、容量测算;(2)各专业公司依据地区发展情况,制定基础设施安排计划,组织实施;(3)建设单位在项目审批时,应在扩初阶段组织编制管网综合规划和接入方案。
3、道路设计建设的时候按照管线综合规划,一次性做好管道,至少预留出管廊空间 后续需要使用的时候,直接穿管就行。
问题4:建设单位向我们申请建厂房,但是规划上该地块规划为商业,所以退件,接下来向我们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内容是“土地证是工业出让,该局规划为商业绿化,申请该规划具体实施时间为何年何月何日”。我们说信息不存在,现在向我们申请行政复议,该如何处理?(该地块是老企业破产买的,土地证是2012年办的,我的控规是2008年实施的)
回复:1、控规实施就是从政府批准控规时开始,地块开发的实施就得问开发商。
2、最好是把情况报给政府或者规委会看怎么解决。
3、如果规划条件中地块性质与控规不符,就是规划局未按控规出规划条件,规划局负责;如果规划条件中地块性质与控规相符,国土部门按领导意思改了土地用途,那就是国土负责。
4、所有的规划实施都要先看当前的控规,以前的规划条件往后靠。
问题5、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大队是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还是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
回:委托。
问题6、医疗卫生垃圾场选址在规划区外,怎么走程序才能让项目落地?
回1:专项规划。
回2:不能单单只有专项规划。
首先要符合总体规划。
要先做选址论证,环境污染影响大。
现在要么这块地已经很早在总规前拿了,有土地证。可能再让市政府控规做一下。总规修编的时候把这块内容放进去,也许还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