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医院的土地划拨过程中选址意见书办理?20160622上午
回复1:有土地证的不需要重新选址,选址意见书是划拨前办理的;有土地使用证后要申请办用地许可证,得先收回土地。
回复2: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问题2:房地产项目主体建设一半后,整体转让,现在来申请变更规划许可,可以变吗?如果可以,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程序如何?
回复1:可以建议建好,走房产转让,因为如果要申请变更规划手续,就要从出让合同开始从头再来,签转让合同,办用地许可,转土地等等一套材料全部重来。。
回复2:转公司也可以,都省事。转土地所有手续全部推倒重来,转房产跟规划没关系。
问题3:县一级委托镇一级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回复1:把乡村许可证的权限下放,结果法制局审查,没有同意,说是违法的。除非是省政府试点,直接发文要求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下放县市级的权利。
回复2:试点过,扩权强镇,授权委托,盖章还是规划局的章,下面列一个2、3、4、5……结果一塌糊涂,有指标乱给的,有方案容积率比供地条件还高的,有间距啥都不管的
回复3:乡镇成立建设局,统一管理
问题4:非营利医院的土地划拨过程中选址意见书办理?用地分类是其他商业用地的。确定了建设单位,这个要规划局先办选址,怎么办?
回复1:
问题5:工业用地设计条件中的建筑密度是不是强制性的?
回复1::严格执行规划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