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变更还是重新办理?20160615
回复1:发改部门立项、国土部门土地、工商等变更完毕后,直接变更工程规划许可
回复2:某地的文件对规划许可更名都有明文规定,遵循的原则主要是以下2条:
(一)单位改制、变更工商登记名称、行政区划调整等。
(二)通过转让、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生效仲裁裁决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上两种情况我都遇到过,受理的基本依据都是更名之后的土地证)
回复3:《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只有确权的房屋才可以交易,也就建成房屋只能走二手房交易。如果已经封顶但是尚未确权的房屋交易了,规划局又帮助更名,就是帮助企业逃税。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注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主体变更,实质是规划部门替建设单位隐瞒二手房交易的违法事实。
房屋只要封顶了或者投入使用了,就只能先去确权,缴纳第一次确权税费。然后走二手房交易,缴纳二手房交易税费。
回复4:应该由房产部门直接凭名称变更的材料在房产登记时办理衔接,工程证不办理变更。
2、总图调整增加一个小型建筑,需要再办工程规划许可,总平面图调整跟工程规划许可一起公示吗?
回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