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法中的审定总平面图和核发规划许可证是一个程序吗?20160627下午
答:过期就是作废了。可以办理新的。
江苏的14年办的选址意见书(未申请延期)有没有效,要看他一年内是否办理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文件,如果办理了,应该视为有效。
问题2.想请教一个问题,一个地块内有公租房、廉租房、保障性住房、回迁房及配套商业等性质,如何办理用地证?能否办在一张证上面
答:建议按类别分开办 。
公租廉租保障性质均应划拨供地,如建设单位一致,可根据建设单位需求单出、同出,配套商业应为出让,需单出。
问题3.想咨询各位领导专家,一单体建筑 整体7层,东侧局部8层。在该建筑西侧距离6米有一建筑物。该建筑按照7层 符合消防间距,按照8层不符合。 该建筑物应按照几层 来说?
答:8层的面积少于%,可以不计,具体要查下消防规范。
问题4、请教一下,规划法中的审定总平面图和核发规划许可证是一个程序吗?
答: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