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规划局2015年第十九次业务办公会议纪要 (推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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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8日,州规划局局长雷纯忠同志主持召开2015年第十九次业务办公会议,就近期规划业务工作进行了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对下列项目进行了研究,形成议定意见

1、高桥坝小学迁建项目用地规划许可

该项目位于六角亭街道办事处高桥坝村大河坝组恩利公路南侧。会议同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面积21043.0平方米(其中:中小学用 地 17381.0平方米,道路及绿地3662.0平方米),其规划控制指标按净用地17381.0平方米核算为:建筑密度≤14.4%,容积率 ≤0.34,绿地率≥30.0%,停车位按10个/100学生控制为54个。会议要求对片区规划道路及临河绿地进行严格控制,预留6米的临河道路和15米 的村级公路。

2、松树坪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用地许可

该项目位于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村虎民路北侧,会议同意办理一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用地面积70947.0平方米(其中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66494.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269.0平方米,高压走廊用地4184.0平方米),其规划控制指标按70678.0(含高压走廊用地)核算为:建 筑密度≤20%,容积率≤3.53(商业建筑占10%,居住建筑占90%),绿地率≥30%,停车泊位:商业建筑按1.0个/100平方米控制,居住建筑 按0.8个/户控制。

3、恩施市国土局关于出具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湖北民院科技学院一期)宗地规划条件的函(恩市土资函[2015]137号)

恩施市国土局来函拟出让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湖北民院科技学院一期)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322095平方米。会议同意根据州规 划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修建性详细规划》,按教育科研用地出具一期用地的规划条件。规划用地面积 322095平方米(其中:教育科研用地295395.8平方米,道路及防护绿地8239.5平方米;山体保护面积约18459.7平方米,山体开挖面积 约215073平方米);其规划控制指标按净用地面积313855.5平方米核算为:建筑密度≤22.0%,容积率≤1.1,绿地率≥30.0%,停车位 按6.0个/100学生控制。同时,因城市道路及该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对土桥变电站的部分用地予以收回,其中城市道路及绿地3103.00平方米,教育科 研用地1282.43平方米。

4、恩施市国土局关于出具建设用地规划审查意见的函(恩市土资函[2015]121号)

恩施市国土局来函要求出具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一宗土地的规划审查意见,用地面积28246.0平方米。会议同意根据《许家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 划》要求出具规划审查意见,其中机场禁建区用地7435.9平方米,防护绿地12351.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7106.7平方米,居住用地 1352.4平方米。

5、恩施市国土局关于出具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宗地规划审查意见的函(恩市土资函[2015]150、151号)

恩施市国土局来函要求出具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两宗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查意见,地块一用地面积4020平方米,地块二用地面积52832.0平方 米。会议同意根据《州开发区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先按商业兼容居住用地出具规划审查意见用于土地报批,待控规批准后再出具规划条件进行出让。地 块一城市道路及绿地2829.1平方米,商业兼容居住用地491.3平方米,社会福利用地699.6平方米;地块二城市道路及绿地4227.2平方米,商 业兼容居住用地48163.8平方米,社会福利用地441平方米。

6、恩施市国土局关于明确拟收回土地相关事宜的函(恩市土资函[2015]135号)

因城市道路建设需要,需占用恩施市东升客运有限公司取得的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马鞍山路北侧部分交通运输用地。会议同意根据《沙湾—三孔桥片区控制性详 细规划(调整)》核定交通枢纽用地40573.6平方米,城市道路及绿地11948.6平方米(其中:金龙大道及绿地5396.5平方米,马鞍山路用地 4099.5平方米,其他城市道路用地2452.6平方米)。同时,为保证土地的完整及项目建设需要,建议将地块周边2692.3平方米土地纳入该项目用 地。

7、恩施市国土局关于调整规划用地的函(恩市土资函[2015]103号、164号)

该地块位于舞阳坝街道办事处东风大道东侧原州建安公司宿舍区。因凤凰山森林公园林地1778.0平方米和州建设银行宿舍区门卫室用地135.0平方 米无法纳入改造范围,会议同意按12861.0平方米(其中商业兼容居住用地12797.4平方米,道路用地63.6平方米;山体保护及绿地面积不小于 1400平方米)出具地块一的规划条件。并根据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2013年第六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东风大道建安公司及周边地块策划(调整)方 案,按商业兼容居住净用地12797.4平方米确定地块一规划控制指标为:建筑密度≤38.0%,容积率≤7.4(商业建筑占49%,居住建筑占 51%),绿地率≥20%,停车泊位:商业建筑按1.0个/100平方米控制,居住建筑按0.8个/户控制。会议认为:①因原策划方案执行的2011年版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启动了征地拆迁工作,该地块仍可执行2011年版规划管理技术规定;②与周边建筑日照影响问题,可在土地出让确定建设业主和具体日照 受影响户后,再签订邻里协议。

8、恩施武陵国际实验学校高中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恩施武陵国际实验学校选址于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旗峰社区旗峰大道西侧。会议同意根据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四次主任办公会审议要求,办理 高中部20544.0平方米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根据《方家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建议将地块北侧588.5㎡土地纳入规划,本次规划用地 面积21132.5平方米(其中:科教用地19909.6平方米,城市道路及绿地1222.9平方米)。其规划控制指标为:建筑密度≤32%,容积率 ≤1.3,绿地率和停车位配建在校园总体规划中予以考虑。

9、恩运集团汽车维修厂车间改造方案

会议同意恩运集团汽车维修厂临时车间改造规划方案和外观方案,其建筑占地面积373.0平方米,建筑面积764.0平方米。会议要求补交临时建筑承诺书,公示后按程序办理临时建筑规划许可手续。

10、七里欣城增加门卫室方案审查

会议同意七里欣城门卫室建设方案,其建筑占地面积15.18平方米,建筑面积15.18平方米,建筑高度3.1 米。

11、关于恩施市硒都老年服务中心项目土地证建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情况报告

恩施市硒都老年服务中心于2011年8月5日出让取得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松树坪村一宗土地100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其他商服用地。恩施市硒都 老年服务中心于2014年5月22日升级为恩施市硒都老年服务有限公司(市工商局出具了证明),法人代表不变。恩施市发改局和环保局已分别同意将该项目批 复文件中建设单位名称调整为恩施市硒都老年服务有限公司。目前土地证已在银行抵押贷款,2015年12月到期,恩施市硒都老年服务有限公司承诺待银行贷款 到期后立即办理土地证变更登记手续;恩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了该公司土地证可以办理变更登记的证明。

会议同意依据国土局证明和建设业主承诺在土地证变更前先行办理该项目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12、恩施州易事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临时仓库调整方案

恩施州易事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临时仓库项目于2015年8月办理了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18432.64平方米。因该项目在实际放线后 6#仓库西南侧区不能满足消防通道要求,会议同意易事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临时仓库调整方案,总建筑面积由18432.64平方米缩减为18420.0平方 米,6#楼向北侧平行移动1.7米,5#楼向北侧平行移动2.7米。

   13、恩施康园老年公寓文化活动中心及食堂补办工程规划许可申请

恩施康园老年公寓文化活动中心及食堂未批先建行为已经恩施市规划局处理,会议同意补办其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建筑占地面积753.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47.4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4988.87平方米)。

    14、三立时代广场一期项目规划核实

会议审议了恩施州三立实业有限公司在恩施市东风大道28号(原茶麻公司地块项目)开发建设的三立时代广场一期项目,2015年7月2日经州、市规划 局核实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核实,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恩施州三立实业有限公司根据州规划局2015年第十七次业务会要求进行整改,指标对比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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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经我局现场核实,州规划局2015年第十七次业务会要求进行整改的事项基本整改到位;地下负2层有停车位84 个,地下负1层有停车位82个,共计166个停车位。由于地下室部分与二期为整体,且地下室部分未进行消防验收,同时为妥善解决拆迁还建户集体上访问题, 恩施州三立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地上部分规划核实手续。

会议要求:①建设业主进一步做好一期与二期连接部分的安全防护工作,对地下室靠二期一侧进行封闭;②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公示(包括用地超占6.8平方米土地问题),无异议后再按程序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15、恩施市上舍人家商务酒店项目规划核实

会议审议了恩施市上舍人家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在恩施市航空大道24号修建的恩施市上舍人家商务酒店项目,2012年原规划审 批:建筑总面积351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74.4平方米,建筑层数为6层。该项目现已竣工,实际竣工测量情况为:建筑总面积4167.35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582.43平方米,建筑层数为7层。占地面积超建8.0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超建651.35平方米,其中地上加层582.43平方米,冲 楼及粉刷层增加面积68.92平方米。

经查,针对该项目违规加层恩施市规划局已于2015年4月24日下达了《恩施市城乡规划违法案件处罚决定书》,并进行了处 罚。我局于5月11日补办了第七层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651.35平方米。恩施市规划局已出具《恩施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通知书》和《恩施市上 舍人家商务酒店项目验收平面图》,会议同意按程序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16、清江外国语学校教职工宿舍(A、B栋)建设项目规划核实

会议审议了恩施清江外国语学校在许家坪路29号(校园内)修建的教职工宿舍(A栋、B栋),原规划审批教职工宿舍(A栋)建筑占地面积 2067.57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1248.0平方米。实际竣工验收建筑占地面积2480.88平方米(含A栋建筑占地面积1916.32平方米;B栋 建筑占地面积564.5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0084.43平方米(含A栋建筑面积22844.44平方米;B栋建筑面积7239.99平方米;无地 下室)。

经州规划局2014年第十七次业务办公会审议,由于A栋超建筑面积、移动原审批建筑红线未对周边构成影响,会议要求对A栋项目补交相关规费后再按程 序办理规划核实手续,同时要求B栋补办规划手续后再办理规划核实。2015年8月5日我局已为其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恩施州清江外国语学校申 请办理教职工宿舍(A、B栋)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手续。会议同意按程序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二、会议要求下列项目需完善后再议

17、咸丰县朝阳大桥及接线工程选址

会议对咸丰县朝阳大桥、十字岭隧道及接线工程选址进行了审议,会议要求提供咸丰县政府或县规划委员会的书面意见后再行审议。

18、恩施市国土局关于出具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委会和黄泥坝社区居委会一宗地规划审查意见的函(恩市土资函[2015]131号)

恩施市国土局来函拟将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委会和黄泥坝社区居委会一宗建设用地报批,用地面积147911.0平方米。会议要求与恩施市国土局就该地块用地性质进一步衔接后再行审议。

19、《头道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局部路网调整初步方案

会议对《头道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局部路网调整初步方案进行了审议,会议要求对路网调整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后,先行出具“南山小镇”项目周边三宗用地的规划条件。

20、天一人造板厂临时仓库规划方案

会议审议了天一人造板厂临时仓库规划方案,会议要求就消防安全进一步论证后再议。

    21、东源锦华苑项目规划核实

会议审议了恩施市东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东源·锦华苑建设项目,2015年8月11日经州、市规划局核实组现场核 实,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①沿龙洞河亲水走廊建筑物及地下室经营权、所有权问题,新增建筑面积(清水走廊)899.20平方米,实际高程419.2米,水 利局相应防洪水位416.56米-417.42米,属未批先建。根据2011年市住建局给市政府关于“东源锦华苑”亲水走廊建设地下室确定经营权、所有权 的请示批复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东源公司所建地下室应拥有与土地使用年限相一致的经营权年限,为40年。到期后,政府将无偿收回经营权。根据2013年东 源·锦华苑项目地段防洪墙及亲水走廊建设处理协调会会议备忘录,恩施市人民政府、州规划局研究同意对舞阳大街80号地段沿龙洞河岸约1206平方米的建筑 物交予市政府收购处理,由市住建局代表市人民政府与恩施市东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收购协议,2014年5月15日市住建局与恩施市东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 了收购协议;②小区内正在建设的垃圾房未批先建,东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情况说明,并经舞阳办事处栖凤社区居委会盖章确认;③计容面积超建 114.29平方米;④市规划局测量绿地率与园林局验收绿地率数据不一致。

恩施市东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现申请规划核实,规划审批与核实指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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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走廊建筑物的处理意见后再议。

22、东昌雅居项目规划核实

会议审议了恩施市瑞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东昌雅居建设项目,2015年7月29日经州、市规划局核实组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核实,该项目存在以下 问题:①该小区围墙未完全封闭,与周边一户私房留有大门;②我局与房管局面积计算方式不一致,导致最终核算指标不一致。恩施市瑞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现申请 规划条件核实,规划审批与核实指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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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恩施市房管局房屋测量报告部分建筑面积分摊后指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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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决定:由我局商恩施市房管局就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不一致的问题协调后再议。

    三、下列项目提交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议

23、恩施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和恩施市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选址

两个项目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中的政法基础建设项目,获得了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意见,拟选址于龙凤镇三河村金龙大道西侧,用地面积分别为15亩、10亩。会议同意将两个项目选址方案提交州城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议,并要求进一步核查是否符合国务院出台的楼堂馆所相关政策。

24、湖北施州实业农特产品产销项目规划方案

会议同意湖北施州实业农特产品产销项目规划方案提交州城规划委员会审议。

25、关于州传媒中心报业大楼一层部分用途变更申请

鉴于州传媒中心报业大楼一层部分用途擅自由停车场调整为商业用途,会议要求由恩施市规划局核清情况后提交州城规划委员会研究处理意见。

 

参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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