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土地审批件和土地使用证是同等效力的吗?20160509
回复:有,一般根据各个省份自行制定的城乡规划条例,例如《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中,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
2、已审批的地下车库不建怎么处理?
回复:当然要处罚了,没有按照规划实施,没有配建车库肯定不行的。
3、一项目1#、2#、3#楼办了一工程证,现1#号楼已建成, 2#-3#规划经调整了,合并建一幢,是否需要注销了原工程规划许可证?
回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内容应包括:建筑单体与总平图,现2#-3#已经调整,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了变化,建议原证注销,重新办理。2#—3#规划调整程序走完后,重新办理2-3#的工程规划许可。
4、有一项目修改方案,想将酒店变更为产权式酒店能否审批?
回复:按酒店项目批,是否为产权式应是产权部门负责的。
5、政府投资项目,土地为国有划拨地,在办理选址意见书时提供国土局的土地预审报告,还是办理选址意见书后,国土局再办理土地预审报告?
回复:先办理选址意见书,再行办理土地预审报告,划拨用地的办理程序应为:选址-立项-划拨决定书-用地许可证-土地证-工规证。
6、政府土地审批件和土地使用证是同等效力的吗?
回答1:政府土地审批件和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是不一样的。审批件是同意建设单位使用土地进行建设,建设工程完工后,还要验收,再核发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权属的法律凭证,这二者的效力显然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