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规划实施情况将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准确把握城市发展的未来需求,综合考虑城市功能定位、文化特色、建设管理等多种因素来制定规划。既要强化规划刚性,明确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边 界,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又要保持规划一定的弹性。同时,城市规模一定要适 度,规模过大,反而会更不经济,要有边界约束,不能一味追求规模,更不能把重心放在建新区、造新城上。
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通过有效的规划协调机制,重点加强主体功能区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涉及城市空间建设和管治的各类规划报批前,必须经规委会审议。
牢固树立“规划即法”意识,依法严肃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决不能因人设规、有规不依,坚决防止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今后,湖南将加 大对各地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完善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运用卫星遥感监测和地理信息系统等手段监督规划实施,严格实行规划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擅自修改规划、违规干预规划等行为,将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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