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的车库到底属于小区业主,还是房地产开发公司?20160408
问题二: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是否一致?
回复一:各地区都有自己关于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的标准
问题三:租用的集体地或以租代征,可以建设厂房吗?不是集体建设用地,是山地
回复一:非建设用地不能办理规划许可。
问题四:建设单位已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证的,申请调整户型审查需要注意什么?
回复一:日照、配套
问题五:住宅小区的车库到底属于小区业主,还是房地产开发公司?
回复一:地下空间氛围人防部分和非人防部分。建设项目配建的人防部分属人防设施,产权归国家。根据“平站结合”原则,可以由建设单位出租使用。人防面积根据一定的公示进行计算,人防部分争议较大。建议人防部分应该由人防部分区界定。当当前主流观点来看,依据地下部分是够计入土地出让金,是否可以独立确权来看,当前大部分地下空间并没有独立缴纳出让金,不能独立确权,而是作为地上面积的附属物,地上面积公摊了,地下空间自然也公摊了,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问题六:已经有土地证的情况下可以不用办理用地许可吧?
回复一:存量土地进行工程报建时,是否需要补办用地许可,当前没有定论,早期很多土地虽然有土地证,但是没有规划条件,在此背景下,存量土地补办用地许可是有必要的。
回复二:建设用地许可证是对规划条件的核实,如有没有规划条件,用地环节当然要补出条件。
回复三:有土地使用证没必要办用地,如果需要可以出具规划设计要点
按照山东的规定,应该补办,建议大家按照此办法办理。
问题七:一个面积很小的小区,只有一栋楼,消防登高场地,跟环路都做不了,消防规划要怎么满足?
回复一:零星插建也需要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配套
回复二:消防问题应该问消防,高层需要环形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