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期后自行失效,规划局需要再要求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吗?20160325
回答1、在满足停车泊位数量的情况下,可以办理二期工程。
回答2、算总图局部调整。
方案调整必须保证调优的原则。
2、商品房预售许可发放前需要公示吗?
回答:这个需要规划局管么?应该是建设局或是房管局的职责。
3、各位,居住小区计算容积率时用地面积是不是应该从用地红线算起,从道路中心线算用地面积,听说过吗?
回答1、北方某省搞用地红线时候就是从道路中心线开始计算。
回答2、道路部分不计容,按净用地计容。
回答3、看情况 ,如果是统一征收的土地可以从道路中线算起。
回答4、开发商征到道路中心,但是容积率是从用地红线算。
回答5、主要是在土地出让前用地红线是由谁确定的,如果是规划部门,那从确定红线到计算容积率都用道路中心线也我认为可以,我这是国土局直接确定用地红线,计容时却按照道路中心线算用地面积,这就不合理,开发商能多加建筑面积。
回答6、都有不科学的地方,我们是总用地面积算容,如用地临高速,让的50米无法搞建筑,还要计容,就不科学,后来改为高速的50米不给土地使用权,但是建设单位还得给补偿,人家建设单位还不干,钱给了,土地使用权为啥不给,我们自己搞绿化啥的,只好具体分析呗。
回答7、根据国家规划词语定于,容积率如何计算没有做出规定。计算起点和计算方式由地方自行规定。
回答8、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上载明的规划条件中的用地面积,即用地红线内的用地面积。
追问:容积率计算方式最低也应该由地级市规划局制定吧?
回答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就有权力制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前面写的很明白,是用来规范规划设计的。很多行业规范都是用来指导设计。真正用来管理的,是地方自行制定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将行业规范中的内容纳入地方规定,才可以用来进行管理引用。真正用来指导地方审批的只有地方自行制定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而不是国家发布的行业规范。
4、划拨地,项目急着办用地规划,这边是符合城市规划的,但不符合国土那边的土地利用规划,规划局可以出红线图吗?
回答1、我们可以出,问题是国土说不符合人家总规,没用啊。
回答2、不在土规内的,你没有办法办理土地手续,后续规划许可也不能办理。
回答3、或者直接干脆的就是违法用地,到时候走罚款呗。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期后自行失效,规划局需要再要求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吗
回答1、如果明确标注有效期,不必收回注销。
定期注销,批量的公布。